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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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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下列係屬具體危險罪?幫個忙:)
下列係屬具體危險罪?
A刑法190-1第一項排逸毒物環境污染
B刑法174-1第一項放火燒毀非供人使用之建築物
C刑法173-1第一項放火燒毀供人使用之建築物
D刑法191-1第一項對於陳列販賣物品下毒
答案:A
怎麼分辨具體危險和抽象危險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9-30 17:20 |
淑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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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危險犯~〔危險〕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
抽象危險犯是直接檢驗行為的典型危險,只不過是構成要件中沒有致生危害之虞的要素明文而已。所以刑法§185-3酒醉駕駛的行為,當事人是否已經到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必須藉由具體的方法加以確定,這也就是本罪之成立要求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的原因。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9-30 18:34 |
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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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A LOT!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10-01 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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