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6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lynnshi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總統:國考應加考英文 考選部三階段進行
馬英九總統昨(一)日宴請第十一屆考試委員,致詞時表示,希望考試院強化文官體系的全球競爭力,例如未來國家考試是否全面加考英文,總統認為,未來試院如何改善制度面,回應社會與國家需求,例如公教分離、甚至國家考試是否加考英文,都是試院應思考的議題。
對此,考選部表示,五年前考試院就曾做成決議,國家考試將分三階段達到全面列考英文的目標。根據九十二年院會做成的結論,第一階段是讓高等考試全部都列考英文,第二階段則是擴大到更多人報考的普考範圍,至於何時進入第三階段,須視全民英檢的普及程度。

考選部指出,現行除少數如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等特考外,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考試都已經將英文列為考科。因職位、屬性不同,有的考試是獨立一科計分,有的則是和其他的科目合併計分。

參照公務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種考試之應考年齡、考試類、科及分類、分科之應試科目,由考試院定之。未來,如果考選部真的全面加列英文為考科,依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項規定,分類、分科之應試科目,如有修正,應於考試舉行四個月前公告之。但新增類科或應試科目減列者,得於考試舉行兩個月前公告。故加列英文為考科或將英文單獨列科,考試院應於考前四個月公告之。


盡人事聽天命
不再刻意強求
不再執取有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9-03 11:04 |
irisap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1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咱的社會─加考英文 不如加考母語
2008-09-03 中國時報 【林義文/台南市(助理)】
   馬英九拋出國家基層考試加考英文的話題,引起不同議論,
馬英九特別舉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推動公務員考試加考英文的經驗來加強說服的力道,
但我以為,公職考試是否加考英文,重點不在考銓改革或國際接軌,
而是在加考試科後是否有助提高公務員服務品質,這恐怕才是基層人民所關心的。

   以中南部民眾來說,基層公務員如鄉鎮市區公所辦事員,是否通曉英文,
作用不大,民眾感受也不深。政府過去一再鼓勵公務員提升英文能力,
甚至不惜編列公帑、公務時間供公務員進修英文,
再對外宣稱有多少比例的員工已通過英檢,民眾實在想問,考過英檢後的公務員,
究竟有助提升機關的服務品質和效率?

   公務員帶職進修英文,效益尚未顯現,現在考試院若真加考英文科目,
弊大於利是可預期的,在其他攸關公務員服務專業程度的科目分數相差極
其有限的情況下,考生在英文一試科卻可能分數落差極大,豈非等同「用英文取材」?
這樣的公務員真是人民需要的嗎?

   政府機關恐怕無人敢拍胸脯保證,近幾年英文程度提升後的公務員,
服務品質因此而提升了嗎?學問高深的馬英九意圖複製「台北經驗」到全台灣,
問題是人文環境大不相同,如果真要加考語言科目,拜託請在南部錄取者的晉用上,
加考台語的聽說讀能力。
因為我們實在受不了那些自認英文很厲害,卻聽不懂或無耐心服務講台語市民的公務員。

------------------------------------------------------------
想想也是拉阿九總統畢竟是甲等特考出身
本來就是和基層服務人員有落差
老是沒注意到現實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9-03 11:49 |
tien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英文好的人才會說加考英文
他是有錢人家那會不會說要多繳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9-03 12: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10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