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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save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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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
我用google查了一下乱七八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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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8-25 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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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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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条      

送达不能依前二条规定为之者,得将文书寄存于送达地之自治或警察机关
,并作送达通知书二份,一份黏贴于应受送达人住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门首,一份交由邻居转交或置于应受送达人之信箱或其他适当之处所,以
为送达。
前项情形,如系以邮务人员为送达人者,得将文书寄存于附近之邮政机关

寄存之文书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机关应保存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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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长这样,所以不晓得你在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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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8-25 21:07 |
btsave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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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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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但我也是只查到跟你一样的那串...但不知什么意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8-26 00:05 |
艾可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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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是程序法
该条只是在说明公文书送达的方式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29 23:40 |
云踪飘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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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指行政诉讼法第273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8-2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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