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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c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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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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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有關法緒的問題
司法院為唯一解釋憲法之機關,以大法官會議以議決行之,係採(A)被動解釋兼採自動解釋(B)學理解釋兼採文理解釋(C)當然解釋兼採擴張解釋(D)統一解釋兼採司法解釋。

我的書本答案是(A),可是我覺得應該是(D)

請問正確答案是哪一個,謝謝回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8-13 16:39 |
geton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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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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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諒屬知悉 不贅
至 統一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7條) 者
即司法院大法官職權 即司法解釋之異語 所以說 兼有二者 於文法上非確
異於 統一法律見解 乃下級審法院就同一法律規定所持見解不一 經循審級上訴至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參考 呂丁旺 , 法組 修四版 頁44)
被動解釋兼採自動解釋~此為史慶璞師 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4條 與 釋260號【相關規定】憲法增修§9~不受限制第一百十四條(省自治法之司法審查) 省自治法制定後,須即送司法院。司法院如認為有違憲之處,應將違憲條文宣布無效
二者所為之分類
(參考 史慶璞 ,法組 ~有關 大法官職權 一節)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13 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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