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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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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行政法
下列何項事由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國家賠償?

(A)甲因冤獄請求入獄期間之損失
(B)甲因衛生主管機關誤發佈其產品含致癌物質致營業受損
(C)甲因國軍火炮誤射致漁船沈沒
(D)甲因地政機關登記錯誤致受損害

答案是(B)

為何不是(D)

請指教,感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5-14 14:23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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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冤獄賠償法

C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

D 土地法
第   68   條 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該地政機關證明其原因應歸責於受害人時,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這一題問的是國家賠償法之特別法


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其請求權基礎為土地法68條而非國賠法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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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深謝熱心回響!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14 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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