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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资讯] 7月起 业者卖狗须植晶片
来源处: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3/78/yfzu.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5/03 04:09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农委会预告「宠物业管理办法修正草案」,未来宠物店业者在买卖犬只时就应植入晶片。此外,也要在展示笼外悬挂品种、出生日期、特征等资讯,消费者购买时,还必须交付相关文件,否则将被重罚。修正后的办法预计七月就可公告实施。


未植晶片 最高罚廿万

农委会表示,目前晶片植入是在办理宠物登记时一并进行,一般民众应于犬只四个月龄时办理,宠物业者则于六个月龄。修法后改为买卖时应完成晶片植入,并在晶片中记载繁殖、买卖等纪录,以避免非法繁殖。如果业者未植入晶片,可处四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罚锾。

农委会解释,目前只有合法登记的繁殖场才能繁殖,而动物保护法之前就规定家户繁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民众家中的母狗生了小狗,只能送人不能贩卖。这项规定一直以来空有法令,苦无查核方法,造成家户繁殖买卖无法遏止,民众如卖不出去还会弃养、乱丢,进而衍生流浪狗问题,未来将可透过晶片加以管理落实。


买卖犬只须提供资料

「宠物业管理办法修正草案」规定,宠物业者应揭露相关资讯,包括犬只的类别、品种、出生日期、特征、绝育情形、颜色、晶片号码等,除买卖时必须把相关文件提供购买者,也必须悬挂于展示笼外提供阅览,否则可处一万五千元到七万五千元的罚锾。农委会说,这些资讯并没有包含「血统证明」,世界各国都由民间机构管理、发放,我国也不例外。

草案并规定,未离乳的小狗不得买卖,检出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应筛检的先天或遗传性疾病不得交易。

除寄养场所、宠物店、繁殖场设施必须符合一定规定,种犬繁殖也必须符合动物福利,要十八个月龄以上才能进行交配繁殖,每胎须间隔一年以上,母犬最多繁殖七胎,同时繁殖场还要聘请兽医师或畜牧技师提供谘询与协助。


新法只管狗 其他不管

该办法只适用须办理宠物登记的犬只,不包括猫、兔等其他宠物。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03 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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