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最近
八字教學
-最近瀏覽-
[太古喇叭..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八字教學
-最近瀏覽-
[太古喇叭..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緒]-訴訟法--證據能力,請益:)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160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cott22
級別:
小人物
x1
x0
分享:
▼
x
0
[法緒]-訴訟法--證據能力,請益:)
關於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下列何者最正確?(93身心五)
A無證據能力之證據,不生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效果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4-18 16:34 |
我愛布布
級別:
小人物
x1
x109
分享:
▲
我覺得這是觀念問題耶
證據能力
也就是能否作為證據之資格
消極要件也就是不在證據排除法則之列
(如:以強暴脅迫等不正方法所得之證據)
積極要件即是經嚴格證明(合法調查)
先有證據能力(作為證據之資格)才能有證據之證明力(法官採信的程度)
例如:證人之證言
其要有證據能力
須符合刑訴175-196,166-171之規定
才有作為證據之資格
是否有證明力(證據的價值,法官是否採信)
則由法官依自由心證(本於確信自由判斷,刑訴155第一項)
所以呢
D的部份
證據有無能力不是由法官自由心證決定
而是"不在證據排除法則之列且經嚴格證明"
再者
即使得為判斷之依據(有證據能力)
亦不一定有證明力(證據的價值,法官採信的程度)
所以
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當然不生刑訴法上之效果
本題選最正確的
當然是C(刑訴155第二項)
淺見
薄供參考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x
1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4-29 23:19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25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