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leli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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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下列这一题,我有点疑感,又没有解答范例 刚进国考,汗颜的我,功力不够,学得一知半解 请求各位大大可否指点?
甲夫和乙妻生下二名A女、B女 之后甲夫和丙女通奸生下C男和D女 C男和D女已经甲夫认领。
重点来啦.....
乙妻死后,遗产有160万 生前已立遗嘱,将全部的财产给A女和B女
问遗产相关人有谁?各得多少?
答案如下: 一、继承权人: 1.A女、B女、甲,依照民法第1138条。是继承人。 2.C男、D女,是甲夫之血亲,但跟乙女不是血亲。 依民法969条规定,是配偶之血亲,算是姻亲关系,对乙女没继承权。
二、遗产范围: 160万元。
三、分配遗产: 1.依民法第1144条,平均分配。 2.乙妻依1187条以遗嘱处分遗产,但不能违反特留分规定。 遗嘱违反特留分并没无效,视继承人是否行使扣减权。 行使扣减权之前: A女、B女各80万元。
甲行使扣减权后: 其特留分为应继分1/3的1/2 就是1/6 160/6 就是甲的。 其他就是A女、B女平分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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