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5/23起結婚改採登記制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7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nsun
級別:
小人物
x1
x56
分享:
▼
x
0
[資料交換] 5/23起結婚改採登記制
5/23起結婚改採登記制
更新日期:2008/02/12 08:30
民法親屬編已經將結婚的要件,修改成為「登記制」,也就是說過去只要有宴請親友的公開儀式就算是已經結婚,不過,從今年五月二十三號開始,結婚宴客不算數,必須要有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還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才算是有效。(陳鳳如報導)
民法親屬編將現行的「儀式婚」制度,修正為「登記婚」。對此,法界人士認為,由於目前所採取的儀式婚制度,只要有兩位證人見證,加上宴請親友的幾桌酒席,就算是結婚,不過,在實務上常發生有人在宴請親友後反悔,不承認已經結婚,後來甚至還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存在的官司,讓法院必須耗費許多時間去認定雙方的婚姻究竟有沒有效力。如今,民法修正後,從今年五月二十三號開始,結婚必須要以登記為準,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還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簽名,結婚才算是生效。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張清雲說:「因為這是確認兩個人的身分關係,又要組成共同生活,所以他就是必須要有登記,所以我們現在是修正為,結婚應該要登記,要有兩個證人,書面向戶政事務所去登記。」
至於,在今年5月23號之前,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的證人見證下結婚的,結婚效力則不會受到影響。
【轉載】
x
0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2-12 13:45 |
單子
級別:
初露鋒芒
x0
x34
分享:
▲
▼
現在是修正為,結婚應該要登記,要有兩個證人,書面向戶政事務所去登記
我叫單(ㄕㄢˋ)子
x
0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2-12 19:20 |
06110606
級別:
初露鋒芒
x8
x101
分享:
▲
▼
去年在念民法第982條時就記得結婚要改登記制了~~
沒想到再過3個月多就要實施囉~~
x
0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2-12 19:47 |
shyulih
級別:
副版主
版區:
笑話集錦
x30
x266
分享:
▲
為配合民法親屬編的修訂,民97、1、9 修訂公布之戶籍法亦作了部份增修,但子法「施行細則」尚未公布。應注意者,設當事人之結婚日期在97年5月23日〈不含〉以前﹝即:已經有公開儀式、及兩個見證人﹞,則雖于97年5月23日以後,方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者,仍為有效〈即:仍適用舊法之儀式婚〉!
x
1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2-12 21:20 |
MyChat 數位男女
»
國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2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