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会于今(15)日通过考选部提报修正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规则案,在现行11组别外,增列国际经贸法律组,另参照其他驻外人员特考应试科目、成绩计算及体例等,适度调整本项考试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等规定。
考选部长林嘉诚表示,由于本项考试缺额不多,且非年年举办,往例均与外交领事及国际新闻人员特考合并举办,近来因我国加入WTO等国际组织,为配合用人机关进用对国际经贸法律事务及英文语言能力人才之用人需求,爰增列国际经贸法律组,除可适时补实经济部及国贸局对外业务之需求外,亦可提供应考人另一选择报考机会。
考选部表示,为使驻外人员特考体例一致,方便应考人准备,考试院会同时通过本项考试删除中华民国宪法、取消国文科目成绩设限及调整成绩计算等规定。本项考试规则将于考试院完成发布程序后,立即登载于该部网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询。本项考试预定在明(97)年9月底举办,有志服务公职之朋友,请随时留意考选部公告之考试日期并踊跃报考。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3493&ctNode=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