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37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red1998 葫芦墩家族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股票][台湾] 电视解盘证照新制上路 法令规范待补强
电视解盘证照新制上路 法令规范待补强
2007/11/03 21:19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2007年11月 3日电)电视节目解盘的投顾老师须具备证券分析师资格新制11月正式上路。此法令良意在避免股友社老师招收会员炒股,以稳定证券市场,提高交易公平性。不过,若解盘者并非证券投顾人员,即可能因证券投顾相关法令管不到,出现管理上死角,仍有赖其他法令规范补强,才能落实立法良意。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3年前即修订「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在第五条中明订投顾人员在电视解盘须具备分析师资格,惟已在电视解盘人员未具资格者,给予3年缓冲期。今年10月底3年期满,11月1日起电视解盘人员均须具分析师资格。

主管机关当初修订投顾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管理规则,主要还是希望提高电视解盘人员的素质,避免股友社老师招收会员炒作股价。

金管会作法对稳定证券市场,以及提高股票交易公平性有一定作用,但有意炒股者仍然无所不用其极,电视解盘老师还是会想办法钻漏洞。

以往未具证券分析师资格者,若要解盘仍须具备高级业务员资格满3年,才能公开解盘。现在则取消高级业务员解盘管道。除了分析师之外,其他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1-15 15:28 |
cfzonehk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说明]
本区是需要登入才可看到文章内容, 未登入只可看到标题, 请各位不用担心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16 02:00 |
sang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鲜花 x49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支持主管机关的用心,也希望证照与实务经历均优的分析师出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5 21:49 |
likeaflowe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吧为了大家的钱途我努力考到证券分析师再来本版解盘 表情

其实小时候很讨厌那些投顾老师,说话很呛就很讨厌看股票资讯,但是念了大学之后变得很关心股票市场的动态,我也变得很喜欢预测公司股价的价值应该是多少,能够成功预测就会感到相当自豪!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17 11:37 |
Toowong406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的股友社化身杂志社
上节目当主持人
解盘当作分析新闻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5 13: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1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