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lytosky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教大大3题行政法选择@@
Q1. 下列有关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执行之叙述,何者有误?
1.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由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之行政执行处为之
2.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应由各主管行政机关移送执行
3.行政执行处必要时,得声请法院裁定拘提管收义务人
4.拘提管收之对象以义务人本人为限

答案是4,请问4要怎么改呢?


Q2. 甲持虚伪不实之资料,向社会局申请社会救济金,经社会局作成核准处分,则该处分效力为:
1.无效 2.有效但应撤销 3.有效但得撤销 4.有效但得废止

答案是3, 请问为何不是1.无效

Q3. 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将纺织品配额之分配交由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纺织品外销拓展协会办理,其法律性质为下
列何者?
1.公权力委托 2.权限委托 3.权限委任 4.行政协助

答案是1...请问为何不是2呢?


[ 此文章被flytoskya在2007-11-02 16:28重新编辑 ]



everything depends on yourself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02 11:26 |
a089224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第一题 去看行政执行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题 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一条 并无规定此类行为是无效
        也不是第一一四条的瑕疵得补正 所以在判断上是中度瑕疵
        因此为瑕疵得撤销
第三题 财团法人为私法人 不是经济部的下级机关
        依照行政程序法一十六条 此类行为是公权力委托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谢回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1-02 17: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7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