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90600379,00.html
政客们 别高估了自己
林孟皇
日前,陈总统多次质疑司法介入大选,而新闻局长谢志伟也要求办政治案件的司法官,都应上网公布其党籍。本来,这应由负责司法行政的司法院负责,但看看翁院长最近的回应,显然过于软弱。
我作为台开内线交易案的受命法官,因该案涉及第一家庭成员,就当作与政治有关吧。我也暂且说说自己与政治的关系。但,这纯粹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现行法律并无要求法官公布的义务。
我在民国七十二年进入师专就读,在过去教师是作为国家意识代言人的情况下,师范体系自然成为国民党积极拉拢的对象。年少的我,因为时常阅读党外杂志,对于当时的戒严、党禁与报禁政策均不认同,在学校常发表所谓的「反动」言论,因此同学都说如想到花师有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员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
虽然如此,我既未曾加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也未曾加入国民党。到了服兵役期间,在成功岭师部连担任排长,许多长官劝我加入国民党,我未曾动念。后来,进了台大法律系、法研所就读,该系所教授大部分是绿营支持者,还曾有教授在导生会时,与同学一一分析哪位教授可能为国民党员,好似加入国民党的人都是妖怪。当然,我也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
一直到现在,我从未加入过任何政党,大部分的选举也都没去投票,但我却是高度关注政治与公共议题。我对自己的期许,是要作一个客观、中立、具有淑世理想的知识分子。这样的信念在后来当了法官工作,基于法官中立的理念,更是如此。
所以我的党籍,一直就是无党无派。至于我的统独、政党倾向,抱歉!这是我的个人隐私,别人也无权要求我回答,尤其基于法官中立的宪法忠诚义务,我更不应该公布。
本来,先进法治国家诸如美、法、德等国,均不禁止法官加入政党及从事政党与政治活动,只是设有若干限制,以维护公众对于司法中立与公正的信任。或许鉴于过去戒严体制所造成人民对于司法的不信赖,目前司法院会衔送出的法官法草案,是禁止法官参加政党。朝野党派如认为法官确实不宜参加政党,就赶快通过该草案,让司法官们有所遵循。
过去专制威权而司法不独立的时代,许多的判决结果或许遭到扭曲;如今,我国已是民主法治社会,法官怎会牺牲自己的名声、历史地位,去讨好或服务特定政治人物。殊不知目前法官已无求官位或升迁的问题,多数人逃避大案都来不及,哪会枉法裁判。
看看新闻局长谢志伟的谈话,不得不想起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某刘姓检察官公开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水扁站台助选的事例,这位检察官后来因为违反检察中立而被记过二次。依其在公惩会的答辩,当时是竞选晚会舞台司仪谢志伟发现刘检察官在现场,遂向听众高喊并请其上场讲话,李鸿禧教授也盛情邀约,刘检察官不便拒绝才上台演说。如果无误的话,当时谢志伟、李鸿禧先生怎会没有想到司法中立呢?
政客为了选票,可以随意攻讦因受「法官不语」桎梏而无法发声的司法,但他们忘了在民主法治社会,政治已不是社会的中心,多数国人宁愿半夜起来看王建民投球的英姿,也不愿再参与所谓的政治活动,何况是被案件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法官。
各别法官或许能力不足,但有审级救济制度,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可别把不告不理的法官,当作有升迁压力的检调人员。目前,多数法官所在乎及追求的,是他的判决能否在专业社群(律师、检察官及法官)得到肯定,并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谁管你被告是谁、判决结果对于政治有无影响。
在台开内线交易案宣判后,我最自豪之处,在于不必交代自己的政治立场与倾向,而是以专业、详尽说理的判决说服人民。国人啊!历史是会纪录一切的。(作者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