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增設政風類科)
壹、本表所設之考試類科,需配合當年度任用需要予以設置,並另行公告之。
貳、各類科普通科目均為: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公民與英文(公民占百分之七十、英文占百分之三十)。
參、各類科應試科目試題題型,除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一科採混合式試題外,
其餘各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
專業科目:
三、法學大意
四、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
說明:
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新增本類科,並參酌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同類別、職組、職系、類科應試科目規定,訂定其應試科目。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7311793771.doc預告表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73117818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