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當您發文前請注意是否侵犯著作財產權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不錯的文章、影片、照片,急於跟其他人分享就直接轉貼或是下戴?
那你可就要小心了~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連結中的發文者,因沒有經過作者允許,
被認為是盜用照片而收到法院的通知書,詳情如下: Mobile01-[法律分享] 當您要發文時,請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當查到之後,會員自行負責與本版或是論壇無關論壇則會提供資料給警方調閱。
自2009年04月21日起,轉載文一定要貼原轉載處的網址。
對於由信件所轉貼。也務必請會員自行找出出處。
單純轉載文一律直接砍文,不另通知。
請注意當您發文前請注意是否違法食品衛生管理法 常常在食物上加註對那方面的身體好
那你可要小心了
因為這樣子會違法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十九條 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之日起二個月,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 之姓名(名稱)、住所、電話、身分證或事業登記證字號等資料,且於主 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詳細網址請參照:
食品衛生管理法
自2007年07月13日起,
請勿填寫有關於食品的好處
一律修改
[ 此文章被Ivon在2009-04-22 08:30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