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derek0312於2007-06-27 13:45發表的 :
謝謝大大分享考試資訊...
不過它報考資格...會讓人失望的
司法事務官: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滿六年以上者。
(三) 經高等檢定考試或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之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者。
(四) 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執行律師職務二年以上者。
今年三月的最新消息!
司法人員特考司法事務官類科分列為法律事務組及財經事務組
【2008/3/27更新】
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司法事務官類科)」修正草案。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為因應用人機關司法院進用具財稅及金融等專業人才之需要,該部配合研修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將司法事務官類科分列為法律事務組及財經事務組2組,並訂定各組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體格檢查標準,同時放寬司法事務官類科應考資格。
考選部表示,考試院會今日通過本項考試司法事務官類科修正案,除可因應用人機關用人需要外,亦可增加有志進入司法部門服務之民眾另項選擇機會。又本次放寬
司法事務官類科應考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不限系科,均可報考,將可吸納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司法工作行列。有關本項考試規則附表修正規定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同時表示,今年第二次司法人員特考將於8月9日至11日舉辦,預定在5月上旬辦理是項考試報名工作,並將適用新修正之規定,屆時歡迎有志從事司法工作之優秀青年踴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