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1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eo_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系统工具][提问] GHOST~~~~~问题...关于还原到其他硬碟失败???
如果我们要把 A硬碟里
的 D 槽用 GHOST 的备份能力搬到 B硬碟的 D 槽则是没问题 , 一般档
案是可以这样搬移 , 但如果是要把 A硬碟的 windows 作业系统搬
到 B硬碟来用则这个作业系统则会无法在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leo_ng在2006-11-20 16:12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香港特别行政区 | Posted:2006-11-20 15:53 |
adel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软体推荐, 软体讨论, 程式设计, 电脑教学资源
推文 x15 鲜花 x2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请使用DOS版的GHOST
2.Disk to Disk
3.GO完后直接关机,别再开机进XP
4.拔除旧硬碟
5.单接新硬碟开机


抢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软体各类问题提问讨论欢迎至 数位男女-软体讨论区参与加入讨论
软体讨论区各版注意事项已于2006/11/17更新,请拨空阅读
◎如对版规有其他问题或建议欢迎于问题举报和意见专用帖提出讨论,谢谢..
◎本论坛的运作需要您的支持:现在加入荣誉会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20 17:05 |
omnipla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2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Ghost两颗开机碟开机磁区~A to B~
Ghost关机~以B开机前~Jumper要跳回跟A磁碟机相同~早期有遇到这种情形~后来的版本几乎都直接从第2分割区Ghost还原~所以不清楚新版是否相同情形



回覆与感谢是一种品德,论坛互动中良性的交流。
☆★要评0,干脆就别评算了★蜀山无大将,猴子称大王★☆
☆★好文章值得千锤百炼★好文绝对顶,烂文绝对批★烂文千百出,徒惹施笑话★☆
☆★钻古泥思,不如多体验人生☆★☆★☆★☆★☆★☆★☆★☆★☆★☆★☆★
☆★资讯爆炸时代,资讯通透,真伪诀齐流,会运用/懂丢弃/辩证要比引籍淹思更重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21 22:29 |
leo_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adelin于2006-11-20 17:05发表的 :
1.请使用DOS版的GHOST
2.Disk to Disk
3.GO完后直接关机,别再开机进XP
4.拔除旧硬碟
5.单接新硬碟开机
谢谢大大^^~我成功了!真的感谢你!~haha..thx..... 表情 . 表情 表情 表情

下面是引用omniplay于2006-11-21 22:29发表的 :
Ghost两颗开机碟开机磁区~A to B~
Ghost关机~以B开机前~Jumper要跳回跟A磁碟机相同~早期有遇到这种情形~后来的版本几乎都直接从第2分割区Ghost还原~所以不清楚新版是否相同情形
多谢omniplay兄的回覆,如果我再出现问题,必会试试你的方法!thz...........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香港特别行政区 | Posted:2006-11-22 16:0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746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