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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 使用筆記型電腦應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 使用筆記型電腦應注意事項
據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統計,該國從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已發生至少47起筆記型電腦冒煙或起火的意外。因充電電池瑕疵或散熱不良為此類意外之主要原因,為防範消費者因使用筆記型電腦而受到傷害,該委員會日前於網站上發布以下安全事項,提醒消費者注意: ※不要使用不相容的電池及充電器,若有疑問建議與廠商聯繫。 ※因電腦電池於使用中會發熱,故勿將筆記型電腦放在膝上使用。 ※勿在沙發、床或絨氊上使用,以免阻礙電池通風散熱而引起過熱的危險。 ※避免鬆脫的電池與金屬物件(如錢幣、鑰匙或首飾)接觸。 ※勿撞擊或重壓電池,以免造成電池內部短路而發生過熱危險。 ※使用、保存、充電時應依照製造商所附產品說明書操作。 ※避免讓筆記型電腦受到碰撞或掉落在堅硬表面上,因可能使電腦及電池受損。 ※勿將筆記型電腦及電池置於高溫或潮濕環境,以免內部電路漸被侵蝕,進而形成安全問題。 筆記型電腦為許多國人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可充電式鋰電池挾其效果較佳優勢,目前已是市場主流;惟近半年來幾家國際知名筆記型電腦大廠,陸續傳出因所附充電式鋰電池產品瑕疵回收消息,也使其安全問題再度受到重視。標準檢驗局為保障社會大眾消費安全,建議消費者除在使用筆記型電腦時參考前述注意事項外,於選購充電電池時應檢視商品標示是否完整,並鼓勵充電電池廠商多申請該局推動之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共同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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