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weifan於2006-09-17 20:14發表的 :
嗯...這有一個問題可以想想
為什麼警察想將恐嚇罪往上送,而加重竊盜卻吃案...@@"
承S版主所云...就老實誠懇的跟檢察官說明白,如果警察大人有呈報的話
還有最重要的...好好相處吧....就算吵架也非必要說出傷人的話....
如果你是承辦警員(或警官),當案中當事人(你女友)和嫌犯(你),都不用費力且主動來做筆錄的時候,你會不會趕快送案?? ←題外話
教你個方法提供你做參考,去買些安眠藥(買藥局賣的成藥),到時開庭的時候帶在身上當作佐證,裝出一副誠懇且無奈的表情,對檢察官說,你因為xxxxx(自己掰,合理就好,但不能說喝酒)的關係,睡眠品質已經有一段時間很不理想,導致最近有服用"助眠藥物"的習慣,吵架當天你並不是真的有心想造成xxx(你女友)心生畏懼,請庭上給予被告一次機會。(能有多誠懇就用多誠懇的表情,肯定的說出這些話)
你女友也要幫你說些話,例如:當天真的被xxx嚇到了,因為他""從不曾""如此發脾氣過。等等.....
我先申明,並不是這樣做就一定會沒罪,只是這劇本滿好用的。至於怎麼會怎麼判只有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