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03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袭人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鲜花 x3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夏天冷车的方法
夏天里如果你把车子停在大太阳底下,那么不消几个小时,车内温度就会升到55
℃,这时候你该怎么办?是打开车窗等个十分钟呢?还是发动引擎打开冷气?如果
你手边有一罐汽车冷却剂(instant car cooler),只要打开盖子,同车内喷几秒
钟,待一会儿你就可以马上跳进车子绝尘而去。这一罐汽车冷却剂在几十秒之内就
可使车内温度由55℃降至25℃。

这种汽车冷却剂到底装了什么神奇的东西呢?说来难以令人置信,只不过是水及酒
精而已。这个水一酒精的溶液由喷雾罐出来以后就形成细小的水滴,小水滴迅速在
车内蒸发。我们知道当液体蒸发时,它的分子必须由附近吸收蒸发热(heat of
vaporization),因此可使周围空气迅速降温。动物利用排汗来维持体温,在皮肤
上用酒精棉花球涂一下会有清凉的感觉,都是基于液体蒸发时必须吸热的道理。

这个发明的构想是一位华人物理学家由他十二岁儿子的身上得来的。他的儿子一直
拒绝在夏天爬进他们热得像火炉的车子。他想起夏天里一阵雷雨会一扫夏日的闷
热,于是决定仿效大自然利用水来冷却车子,他并决! ! 定借助酒精来做这件事,因为
酒精比水更容易蒸发。因此他设计了喷雾罐,把水及酒精放在里面,如果喷嘴大小
适当,便形成细小的水滴立刻蒸发了。

当一克的水在55℃蒸发时,它吸收2.36千焦的热量,而蒸发一克的乙醇酒精吸收0.
85千焦。市售的汽车冷却剂含有10﹪的酒精、90﹪的水及极少量的香料。喷雾罐利
用氮气加压而不使用氟氯碳化物,以避免破坏大气中的臭氧。

这是利用简单的化学来解决生活大事的一个好例子。

自己做吧!!
材料:药用酒精(乙醇)一瓶、水、带有手握喷头的瓶子(我用的是500cc容量的)
方法:将约50cc的药用酒精,加上450cc的水,装入瓶中,轻轻摇晃,使其混合即可!

使用:打开车门,将瓶子向车内喷个几下即可(手握),试试吧!





没有爱情的时候是寂寞的.
拥有爱情却无法自由呼吸.
但我们都不愿因窒息而放弃,是吗?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7-07 10:21 |
kang90a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的有这么神奇阿! 表情 改天一定要试上一试!
但是呢?如果与上酒精测试的临检那可就有理说不清了!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福建省 | Posted:2006-07-08 10:35 |
小辣椒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全省回头车专业搬运!   &nb ..全省回头车专业搬运!   &nb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0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下次出门一定要买来测试~这应该会非常实用吧! 表情


免费看小说<a href="http://209.133.27.104/BIG5/literature/blazon.asp?userid=101658811&case=1"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gra.myfreshnet.com/image/banner/push100-32.gif" width="100" height="32"></a>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09 15: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237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