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民众在属于省道的快速公路违规,有十六项将比照高速公路裁罚,罚款将从三千元起跳,大幅提高,且一些原本不会被处罚的行为也将受罚,像慢速的乌龟车占用内侧车道,即从不取缔改为罚六千元。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长尹承蓬昨天表示,比照高速公路管理的快速公路仅限于省道,包括了十二条东西向快速公路、西滨快和中投公路,共计有十四条,巿区和地方快速道路并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高速公路局交管组长吴木富指出,快速公路速限最少七十公里,最高则到九十公里,和高速公路的道路等级差距不大,因此这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时才在「高速公路管制规则」中纳入快速公路。
根据新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快速公路比照高速公路罚款标准的违规项目有十六项,包括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未依规定车道行驶、任意变换车道、站立乘客、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违规超车、回车、倒车、未依规定使用路肩,以及连续按喇叭,迫使前车让道等。
由于「高速公路管制规则」开罚从三千元起跳,导致原本适用一般道路处分规定的快速公路罚款金额三级跳,以乱按喇叭为例,罚款从现行三百元变三千元,暴增十倍;任意变换车道、违规回车、倒车罚款也提高五倍。
交通部也提醒,目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未订定安全车距的标准,因此在一般道路警察并不会取缔,但从七月一日起,快速公路将增订安全车距,驾驶人如果跟车太近,将被罚三千元。
各位驾驶朋友们要多多注意哦~~免得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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