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80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evinkuo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終身成就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水族][分享] 黑藻去除過程圖片

圖 1. 20060321魚缸狀況   
20060321魚缸狀況

圖 2. 一般藥行買的雙氧水   
一般藥行買的雙氧水

圖 3. 清理中的細化器   
清理中的細化器

圖 4. 放進雙氧水後,黑藻冒泡了   
放進雙氧水後,黑藻冒泡了

圖 5. 換30%水後,再開燈30分鐘(圓桶還沒開)   
換30%水後,再開燈30分鐘(圓桶還沒開)

圖 6. 黑藻特寫   
黑藻特寫

圖 7. 雙氧水加持後的模樣   
雙氧水加持後的模樣

圖 8. 辦公室養的螢光魚   
辦公室養的螢光魚




這篇是根據我前一篇的黑藻去除請求協助的文章之後
所做的過程記錄,僅提供各位參考比較


過程中的雙氧水使用比例需要特別注意,否則會造成魚蝦的死亡

kevinkuo大大上次的發文內容如下:

我的水草現在都跑出黑黑的髮絲


[ 此文章被pchome1948在2006-03-24 16:09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pchome1948) | 理由: 好棒的文章,值得獎勵^.^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3-24 15:31 |
sunsi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雙氧水使用比例是多少呢....
除藻後草的情形如何....


握緊拳頭時.好像捉住許多東西.其時什麼也沒有捉到~展開雙臂時好像雙手空空.但是.全世界在妳的手心~轉身.即是性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和宇寬頻 | Posted:2006-03-24 15:39 |
pchome1948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種路人   種路人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工商服務
推文 x184 鮮花 x1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unsin於2006-03-24 15:39發表的 :
雙氧水使用比例是多少呢....
除藻後草的情形如何....

相關資料請參考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22693&page=1#p3989123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
以量容人,集福之要術;
以勢折人,招怨之未遠;
以德化人,得譽之流長。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3-24 16:10 |
kevinkuo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終身成就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unsin於2006-03-24 15:39發表的 :
雙氧水使用比例是多少呢....
除藻後草的情形如何....


除藻後的樣子如 圖7 所示
至於比例的話原則上是 1 加侖 --> 0.5-0.9 ml
可以少量加,觀察狀況後再加量

比較安全的方式是把草拿出來泡的話會效果會更快
且對於也會安全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3-24 16: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5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