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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政府解約成定局 終結ETC 國道恢復人工收費
政府解約成定局 終結ETC 國道恢復人工收費
【中時電子報 】
蔡慧貞、黃如萍/台北報導遠通電收廿二日提出兩項改善方案,和政府期待有極大落差,行政院已確定要讓歹戲拖棚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告一段落,不再受制於遠通公司,並同時責成交通部做好馬上接手,恢復人工收費的準備。
改善誠意有限 郭瑤琪不玩了
交通部長郭瑤琪昨日在立法院明確指出,遠通電收提出的車上機OBU有條件免費方案,政府不可能接受,延後兩天決定ETC合約,主要是爭取法律及談判空間,降低政府損失,今〈二十四〉日一定會斷然處理。
遠通電收發言人林麗玲表示,為完成政府交代的任務,遠通電收動員好幾組人馬才提出兩套公益方案,遠通電收的原則及方向已定調,不會改變。政府認為需要澄清的部分,遠通電收願意解釋清楚。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邀請郭瑤琪,就遠通電收提出的公益方案進行專案報告。
郭瑤琪透露,行政院已政策決定,希望以「協議」方式處理ETC合約,避免採取強烈的強制接管方式。交通部是希望爭取法律空間及談判空間,依法律程序進行必要的行為與動作。
歹戲拖棚解套 避免強制接管
郭瑤琪指出,政府不可能接受遠通電收提出重新調整委辦服務費的公益方案一,委辦服務費為招標合約規定,若調整對其他廠商不公平,但以新台幣十八億元收回ETC,也不是最有利方式。
郭瑤琪指出,遠通電收在公文援用《行政程序法》,強烈主張政府終止合約前,必須先補償廠商,才能接管。法界人士警告,法律疑慮未釐清,風險很大。
政院評估,遠通公司提出的兩項措施「並不可行」。遠通第一項有條件提供高用量車主免費車上機的作法改善有限,和政府車上機免費及修約兩項要求「仍有很大差距」;至於遠通第二項「無償借用」的建議,政府一旦接受,無疑是讓遠通「套住了」,則政府無償使用遠通的系統三個月後,無論最後司法偵辦結果為何,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為何,政府都只能繼續採用遠通的紅外線系統,遑論是和遠通談判或議價。
因此,政府高層和交通部會及法律專家幾番沙盤推演後,認為遠通公司雖已展現誠意,但和政府的期待「仍有很大的距離」,已決定和遠通終止契約。相關人士表示,「至少可以把一件讓民眾怨聲載道的事先停下來」,不再受制於遠通後,交通部再和遠通協調終止合約等各項事宜。
緩衝兩天 遠通最後補考機會
為確保政府終止和遠通公司契約的法律程序完備,交通部同意再給予遠通進一步說明的「二天緩衝時間」,但事實上,自廿二日傍晚遠通宣布改善方案,政府和遠通公司的終止契約「法律攻防戰」就已展開。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合約,遠通電收公司出現翻案機會?交通部昨日晚間與遠通電收公司談判,遠通電收同意就不提高委辦服務費、但擴大車上機OBU的內容,研議進一步修正的可能性。
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這是遠通電收最後補考機會,交通部一定會在今〈二十四〉日給社會大眾最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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