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7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sparrow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棒球] 日本职棒/林威助首轰红不让 张志家中继投手可圈可点
转贴自 http://tw.news.yahoo.com/...2w1jg.html

旅日职棒名将林威助在热身赛轰出首号红不让,帮助阪神队以大量分数击溃欧力士,另有西武队张志家初次亮相,在两局中继投手无失分,使得西武与软银队打成和局,林、张在26日的日本职棒热身赛中都有亮丽演出。

日本职棒热身赛26日进入第二天共有4场逐鹿,阪神队继前一天获胜余威,以11比4大量得分再度擒取欧力士队,此役我国旅日名将左打林威助升上第三棒打序,并且守备原本左外野手的先发阵容,林威助5次打数中,虽然仅有1支安打演出,可是这支安打且是价值连城的两分打点红不让,也是今年球季他在热身赛轰出的的第1号全垒打; 另有西武队在热身赛首场出战中,张志家在对软银队双方以4比4僵持不下的第7局上来中继投手,他在8名打之中被击两支安打,有1次夺三振,无失分,守住城墙,最后两队握手言和。

阪神、欧力士之战在高知县的5830名观众前举行,前一天热身赛开幕当天阪神队曾以3比1力克欧力士队,26日此役阪神队挟其余威发挥强大攻击火力,全场16支安打,其中有3支全垒打,第三棒左外野手林威助在第7局垒上 有1名跑者时敲出右外野的两分打点红不让,较早,阪神队已经以5比1遥遥领先欧力士队,林威助这支价值连城的两分弹出现后更使欧力士队欲振乏力,终场阪神队以11比4大胜欧力士队,赢得热身赛第2场胜仗,去年球季热身赛阪神队以9胜2和7负获得第4名,今年冒出新秀林威助,对于阪神队有莫大助力。

西武对软银之战在熊本县球场的9513名观众前举行,西武队在前3局即以4比1领先软银队,可是第4局上半软银队井手正太郎的两分弹出现下,加上本多的二垒安打1分打点,使得双方以4比4僵持不下,张志家以第2任中继投手在第7局挂帅,他在两局投球过程中,投了30球,被击两支安打,这两支安打都出现在第8局之中,所幸第1支安打松田安打上垒后被张志家牵制出局,不然的话,一人出局后第六棒江川智晃的左外野二垒安打可能张志家就要失分,不过,在两人出局二垒上有跑者时,张志家能够将第3名出局者的本多三振出局,化险为夷,严格来说,张志家的表现可圈可点。

26日另有两场战果为,横滨胜中日,3比1,我国旅日名将陈伟殷并没有出赛;此外,火腿队在第9局下半一人出局后由代打川岛敲出3分打点「再见全垒打」,终于火腿队以4比2气走养乐多队。

【心得感想】

看来他们都调整的不错
还轰出全垒打
我想他再努力应该会留在先发吧



╰○︿′
︿)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我大力的踩

ㄧ○︿
     ....快闪!!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02-27 01:27 |
benson11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很期待张志家能复出
在新的球季有好表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2-27 15:44 |
sean543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希望阿家能赶快回复成以前的身手啰
从2001世棒赛以后就一直很欣赏他的说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27 23:42 |
w7575w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太好了~台湾的选手表现愈来愈好,以后中华队会愈来愈强!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6-02-28 00: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06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