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2jqg3.html在美國國會的壓力之下,大聯盟各球團老闆通過禁藥管制提案,以解決球員藥物濫用問題,下個大聯盟球季球員如果被檢測到使用禁藥,將被處罰至少50場比賽不能上場,也沒有薪水可以領。
大聯盟上個球季一共有12名球員被檢驗出使用禁藥被禁賽十天,而第二次則禁賽30天,第三次60天,球員要連續被抓包五次,才會遭到終身禁賽,新的大聯盟球季大大加重了罰則,第一次就必須停薪禁賽50場,第二次一百場,第三次就是終生禁賽。跟其他運動相比較,大聯盟的規定最嚴格,NFL美式足球規定第一次被測陽性反應禁賽四場,NHL冰上曲棍球20場,禁賽長度大概佔球季的四分之一,NBA處罰最輕微,禁賽10場只佔球季的八分之一,但大聯盟球員如果被禁賽,三分之一的球季就報銷。大聯盟除了繼續加強類固醇的管制,還增加了安非他命的檢驗,球員如果被測出使用禁藥,由大聯盟各隊老闆組成的理事會無異議通過提案,剩下來只等到球員工會確認,下個球季大聯盟就會依照新的規定管制球員。在大聯盟制訂了最嚴格的禁藥罰則之後,從這個球季才開始檢測球員有沒有使用類固醇的NHL可能是下一個國會議員關切的目標,NHL已經發表聲明,不會讓增強比賽表現的藥物成為運動的一部份。NBA則沒有評論。
【心得感想】我覺得中華職棒因該也要像這樣子
吃禁藥就要罰50場不能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