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2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对的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HTML][讨论] 要怎写出这种东西?
在网页上把要传送的讯息打好之后 按送出 直接可传到信箱

范例:http://ch.100big.c...orm.htm

是用ASP做的还是HTM?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10-21 17:15 |
MarkTze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以直接传…
要看后端程式怎么写…
接到reqeust~~用asp、perl、php、jsp…等~
只要后端能送smtp 寄信就可以了~

应该还是端看你在后端想加什么伺服器接及用什么语言写比较方便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1 17:18 |
pan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只是 html 而已, action= 后面就接要寄的 mail
您可以参考原始码修改成你要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1 22:56 |
rufh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用ASP加JMAIL就可以了,其它还有许多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8 13:30 |
walter1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pank于2005-10-21 22:56发表的 :
这个只是 html 而已, action= 后面就接要寄的 mail
您可以参考原始码修改成你要的


我也一直找不到这个原始码,多谢这位大大
给你一朵花
爱你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7 21:06 |
softbon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SET MAIL =SERVER.CREATEOBJECT("CDONTS.NEWMAIL")
MAIL.FROM ="xxx@xxx.xxx"
MAIL.TO =request.form("t1")
MAIL.SUBJECT =request.form("t2")
MAIL.BODY=request.form("CONT")
MAIL.BODYFORMAT=0
MAIL.MAILFORMAT=0
MAIL.SEND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11-18 11:58 |
softbon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接上
可以用 两个PAGE
前一个KEY IN 送到后一PAGE (MAIL的原始码在前一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11-18 12: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5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