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31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双木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8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兔兔][保健] 帮兔兔洗澡完全手册
转贴微风论坛
本人心得 ..其实自己养过的兔子 根本没帮它洗过澡 因为它自己本身会舔自己的毛
不过还是会很脏 除了平常将脏湿多余毛发修剪外 发现啰 帮兔兔洗澡 是一件需要注意的事
以下就是帮兔兔洗澡注意事项 希望对兔兔饲养者 有所帮助


原则上是建议等兔兔5,6个月大后在帮它洗澡,首先,选一天晴朗的日子,准备些温水,把兔兔泡在水里面,若是兔子会怕就说些温和话来安抚它,等兔兔镇定下来,就可以用"动物沐浴乳"(最好是兔兔和猫咪用的)来帮兔兔洗澡了,注意喔~~兔兔的头和耳朵不要洗,并且不要用莲澎头冲兔兔,这样兔兔会紧张,用杓子装水倒在兔兔身上即可~~洗好早后用吹风机帮兔兔吹干,注意不要太靠近兔兔(会怕)也不要一直固定某地吹(会烫伤),并用干毛巾不断的擦擦兔子,最后等冲好后准备另一条干毛巾放在兔兔的笼子里(帮助兔兔再吸出水分~~)
但除非你很有把握,不然是不建议你帮兔子洗澡,因为洗澡对兔兔而言是会耗掉很多体力和精力,而且水要是灌到兔耳朵,或是身体没吹干都很容易让兔子生病~~况且兔子本来就会自己整理毛~除非很脏,不然何必大费周章的帮兔子洗澡呢?


兔兔是非常爱干净的小动物,他们每天都会清洁自己的毛,所以,只要兔兔的饲养环境保持干净,基本上兔兔是不需要洗澡的。况且,没经验的饲主帮兔兔洗澡,可能会发生用力过大或不熟悉洗澡方式而使兔兔受伤。

要帮兔兔洗澡,如果只是局部脏就不必全身洗,只洗脏污处即可,洗澡的时机最好在夏季或天气温暖时,而且一定要吹干,不要让兔兔的毛皮湿太久,以免失温而亡!

洗澡的的地点,空间不宜过大,并注意洗澡的环境不要太过通风,以免兔兔到处逃窜或感冒,在密闭的浴室或厨房洗涤槽是不错的选择,帮兔兔洗澡的时间尽量要短,全程约三十分钟内完成为佳,尽量不要发出大声响,例如:东西掉落造成声响。以免惊吓兔兔,让兔兔对洗澡产生坏印象。

兔兔的表皮有一层保护兔兔皮毛的物质,洗洁精的洗净成份会破坏这层保护膜,使兔兔皮肤易受到外来病菌的感染,因此,我们建议饲主不要太常帮兔兔洗澡,如果真的要洗澡,最多约二个月洗一次就够了!

●给兔兔洗澡前的准备工作

一、准备一个脸盆或使用浴室洗脸台或厨房洗碗槽
二、出水量较小的莲篷头(如家中无莲篷头,则可用水瓢代替)
三、干净且吸水性优的毛巾或浴巾(约二~三条)
四、风量小的吹风机或宠物用烘毛机
五、小动物毛刷,指甲刀,卫生纸,棉花棒等清洁工具
六、作用手套及围裙等其他工具(依个人需求决定)

●洗澡的步骤

一、在脸盆或洗涤槽中放入约1/10温水,倒入适量之小动物用洗洁精,搅拌均匀。
二、以一手抓住兔兔肩部,一手托住兔兔臀部,固定兔兔,慢慢放入水中,使其适应水温。
三、一边跟兔兔说话安抚兔兔情绪,一边以肥皂水打湿兔兔皮毛,浸湿兔毛。
四、接着开始轻轻洗兔兔身体的背部、腹部、足部(含脚指)、臀部,头部及脸部则以指尖轻轻按摩清洗(若没有帮兔兔洗澡的经验则不建议洗头部及脸部)
五、 不要让水流入兔兔耳朵里!腹部较难清洗,可用一只手将兔兔前脚抬高(兔兔呈现站立姿势),就可帮兔兔清洗腹部了!
六、接着以莲篷头帮兔兔反复冲洗身体(注意水量不可太大),直到把泡沫冲干净为止,此时可用小动物润丝精再帮兔兔洗一次,重覆以上动作。若使用水瓢舀水尽量不要发出大声响(如水量太大的声音或东西掉落的声响),以免兔兔受惊吓,不好的记忆会一直留在兔兔心中。
七、冲洗干净后,以双手稍微将兔毛挤干,接着用之前准备的浴巾帮兔兔擦毛。
八、最后使用吹风机把兔毛吹干,风口不要太接近兔兔身体,也不要对着同一地方一直吹,否则兔兔容易烫伤。一定要吹全干,而且越快吹干越好,以免兔兔感冒或失温而亡!

●部份宠物美容有帮兔兔洗澡的服务,饲主亦可交给专业又有经验的宠物美容师帮兔兔洗澡。
●一般宠物美容店设有小动物烘干机,让兔兔在烘干机里烘烤约一个小时,就完成了!小动物烘干机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声响,小动物可能还会因为烘干机很温暖而睡着呢!


[ 此文章被双木在2005-07-06 17:57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06 01: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607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