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0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ebber11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篮球][讨论] WSBL 最后反击功亏一篑 连胜国泰不敌连败台电
◎延长赛罚球失灵 台元栽筋斗◎

本季头三次面对电信都顺利过关的台元,今天(6日)却意外踢到铁板。尽管电信头三节皆被台元压着打,但她们在第四节展现顽强斗志,并靠着严密的全场包夹防守将台元逼入延长赛,加上台元在延长赛时罚球失灵,最后电信便以70比68获得本季面对台元的首胜。

电信今天在头三节的表现不甚理想,多次进攻都是球进了一半又弹出来,反观台元的攻势明显比电信流畅,甚至一度领先多达15分;第三节终了时,台元还以50比41领先。不过,进入决胜的第四节时,电信祭出她们最擅长的全场包夹防守,让台元攻势严重受阻,仅能仰赖刘君仪及蔡佩真的禁区强攻取分,使电信渐渐将讨回落后的分数。正规比赛结束前41.3秒,马怡鸿完成一次关键的「三分打」将比数扳平,只可惜文祺在比赛结束哨音响起前的上篮在篮框上涮了一圈又弹出来,使比赛必需「加班」。

进入延长赛后,电信依旧采用全场包夹伺候台元,但台元仍靠着刘君仪及蔡佩真的禁区攻势获得不少罚球机会,只可惜她们在延长赛的8次罚球仅仅投进2球,加上电信主控麦雅惠又在最后50秒补上一记三分弹逆转战局,台元便因此吞下本季面对电信的首场败仗。

电信马怡鸿及孙洁萍各拿下15分,台元刘君仪缴出26分、16篮板的双十成绩单,三分球9投4中的王珠利得到12分,蔡佩真亦有11分、13篮板表现,但台元此役16次罚球仅仅命中6球、全场更发生23次失误,是她们与胜利擦肩而过的关键。

◎最后反击功亏一篑 连胜国泰不敌连败台电◎

开季九连胜的国泰今天面对开季九连败的台电原本以为可以轻松过关,但没想到却遇上台电的顽强抵抗,加上陈萓峰在最后6秒发生至命运球失误,让台电惊险地以70比67摘下胜利的果实,顺利在首届WSBL舞台「开胡」,国泰也吞下她们在WSBL的首场败仗。

台电总教练杨淑芬表示,她们已有四年多没赢过国泰,但她今天赛前特别强化球员的「心理」素质,最后才顺利压倒国泰。杨淑芬说:「我们球员的技术、经验都明显比国泰球员逊色,但我们球员没有赢球的压力,所以我只要求她们不要轻易放弃。在最后一分钟内,我们被国泰连追6分,便显示我们球员经验不足,今天这场比赛对我们球员来说是个非常好的磨练机会。」

台电今天一开赛便积极抢攻,反观国泰则是找不到投篮准星,使台电在首节结束时便以21比12领先。不过,国泰在第二节换上替补球员后,居然打出亮眼的成绩,并在上半场结束时把落后的比数追平。进入下半场后,台电努力固守江山,并于第三节结束时保有4分的领先优势。

然而,国泰在决胜的第四节再度吹响反扑的号角,并于比赛结束前3分57秒靠着一波9比2的攻势而重新站上领先位置。不过,台电马上在陈儒伶贡献6分的火力支援下回敬一波12比2的攻势,而在最后59秒时以69比60领先。

此时,国泰一口气将郑慧芸、林慧美等主力球员换下场,让二线球员们应战,结果反而靠的罚球打出一波7比0的小高潮,并在最后31秒逼近至只落后2分。只可惜,她们在比赛结束前13秒时,连续三波进攻失手,加上陈萓峰在最后6秒发生致命的运球失误,导致国泰最后以3分之差饮恨。

比赛结束后国泰总教练洪玲瑶语重地表示,她们今天输球的关键原因就是主力球员不争气,虽然替补球员在二、四节表现不俗,只可惜最后关头仍缺乏稳定性。洪玲瑶说:「过去国泰之所以能够有亮眼成绩,就是在于我们不断吸取经验并同时培育新人,今天这场比赛不但给我们的老球员警惕,也让年轻球员学到宝贵的经验。」

台电中锋陈儒伶此役豪夺26分、6篮板,并在第四节包办8分,是台电此役致胜的关键人物。杨淑芬就说:「其实陈儒伶拥有非常稳健的中距离进攻能力,但自从她膝盖受伤后,心理就一直有着阴霾,今天这场比赛可说是打出她应有的水准,希望她能够继续保持下去。」另外,邱敏宁贡献15分、6篮板,张慧锳12分。

国泰阵营方面,蓝瑞瑜轰下全队最高的15分,郑慧芸斩获13分、12篮板,但国泰全场出现23次失误,是她们今天与胜利无缘的主因。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10 (by 梵天星辰) | 理由: 发表新闻或影片,请补上15字以上心得。并以不同颜色区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3-07 11: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77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