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li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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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話] [轉貼]留頭魔
留頭魔
「鈴…鈴…鈴…」在寂靜的半夜,忽然沒來由的傳來一陣手機聲響,早已有職業病的我,連忙翻身而起,睜著惺忪的睡眼,四處尋找聲響的來源,五秒鐘後,我在我的手提袋裡,找到了一邊狂叫一邊發抖的手機,從對方的聲音中,感覺到十分急促而興奮,就連我的反應十分冷淡而無力,他似乎也沒查覺到。
「無厘頭!無厘頭!醒了沒?去年,去年那個『留頭魔』又出現了!你要不要來分局?快點,再十分鐘法醫就要去驗屍了!」
「留頭魔」?一聽到這個名詞,我整個人就像被人潑了冷水一樣馬上清醒了過來。我怎麼可能忘了這個名字?這個駭人聽聞的名字還是我第一個在媒體上發表的呢!我連忙坐了起來,看了看手錶:一點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夠朋友,你可是第一個告訴我的吧?我十分鐘一定到…保持聯絡喔!」邊說電話,我一邊套上衣服和褲子,電話一掛上,我就拎了機車鑰匙出門了。
到了分局,果然沒看到其他媒體記者,心裡一爽:「鬼靈精這小子真夠意思!」不過,像這種重大社會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體的興趣的。更何況我們是雜誌,出刊日不比其他電子媒體,一個「新聞快報」馬上就將最新消息和畫面傳送在電視、廣播上,一想到,「獨家」的快感馬上就蕩然無存,因此最多再過十五分鐘,所有的媒體記者應該都會出現在命案現場吧?
就在我的熱情逐漸冷卻的同時,忽然有個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馬的,吳澧童,你飆車啊?從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鐘?」
我連頭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線:鬼靈精。為什麼他會有這個綽號呢?其實我真的很想請教他的父母。他本姓歸,叫霖競,乍聽之下還挺有個性的,誰知道,「歸」再加上「霖競」,不就是「鬼靈精」嗎?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說我姓吳,叫澧童,所以就叫我「無厘頭」!反正我從小就被人「無厘頭」叫到大,多他一個混蛋也沒差。
倒是這小子本性就交遊廣闊,什麼媒體如果從分局長或刑事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電話問他保證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詳細清楚。不過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該說和不該說絕對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為什麼,他對我就是最夠意思,也或許我們「暗黑社會周刊」內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實讀者吧,因此為了要拿到免費的雜誌,他總是會將一些還沒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給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記者,也沒辦法寫什麼「獨家」,因此兩人目前還算「相處甚安」。
不過,其實我倆之間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為什麼他會從一個小員警跳級為刑事組的組員,這點,和我息息相關。
雖然是凌晨兩點多,整棟分局還是燈火通明、人聲鼎沸,所有的警員看起來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敵當前。沒多久,果然所有的媒體都來了,就連SNG車都出動了,面對這樣的陣仗,看了看自己只揹了一個破爛背包,一個還過得去的「佳能」相機,就不由得咒罵起自己的雜誌實在「寒酸」的過了頭…
「喂,無厘頭,法醫和檢察官已經來了,要走囉,我先把地址給你,你去那邊再等我吧?」
我無意識的點了點頭,順手拿了他的紙條,瞄了一下地址,騎上機車就離開了。 儘管是酷熱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發現場的大樓樓下,一股陰寒之氣從四面八方襲來,我不禁打了個哆嗦,這種讓人不寒而慄的怨氣,剎那間,讓我右手上臂的雞皮疙瘩又全部都發作了起來…
有人覺得很奇怪:像我這樣的人,為什麼會在「暗黑社會」這本八卦雜誌做事?就他們的看法,一個歷史系畢業的學生,不是該繼續研究,就是到學校任教。當記者也還說的過去,但是電視台記者不選,報社記者不做,就算是雜誌社,也該找間像樣知名的試試,卻沒想到我一畢業就跳進了這間眾人皆曰「扒糞」的雜誌社做個小記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業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絕,六年來,既沒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麼樣的誘因讓我繼續做下去?週遭的朋友沒有一個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過,大部份的人都不曉得一件事:當記者只是我的一個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職業是:生涯規劃諮詢師。
簡單的說,我是一個「老師」。一個看風水的「老師」。
說也奇怪,這個本事好像與生俱來的一樣,大概國中開始,我就對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與其說是好奇,不如說是無師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從小就會喝水拉屎一樣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從我身旁經過,就能「感應」到在他身上已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事情,更讓我不能適應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謂的「天眼通」。
還記得很小的時候,我就很怕鬼,家裏的人一直都不懂:為什麼我會這麼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見?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沒辦法體會:如果你從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來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舉個例來說吧,就好像之前布魯斯威利主演的「靈異第六感」一樣,我就和那小孩有著相同的「感應」。還記得有回全家吃過晚餐後,我離開餐桌想去上廁所,才一打開門,就發現黑暗中有個頭懸在半空中,發出慘暗的綠光。讓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顆頭的左半臉是不見的,仔細一看,才知道原來那半邊已經被壓個稀爛。
那顆頭就這樣浮在半空,就在我開門的一瞬間,「它」緩緩的轉過頭來,用他僅剩的右眼直盯著我瞧,他那粉碎殘破的左半邊,血水隨著腦部的脈動,運律般的逐漸流洩出來,鮮紅的血液混雜著乳白色的腦漿……請容我這樣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許多紅辣椒的肉羹湯緩緩的往下流,更過份是:它還對著我笑呢!我就這樣呆住不動看了它十秒鐘,他才像變魔術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從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裡平常下午會去接他孫子下課的周爺爺,就在昨天下午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機車撞倒,機車騎士就在下車攙扶他的同時,被隨後急駛而來的公車撞個正著,周爺爺只是擦傷…但這個機車騎士卻被公車輾過頭部,當場死亡……
小時候的我,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只是接連這幾天,每天凌晨三點多,我都會在我的床頭看到那顆只剩一半的頭,浮在半空中這麼惡狠狠的瞪著我,後來只要我的右手臂開始起雞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顆頭又來了!
有天我實在忍不住,鼓起勇氣問它:「你倒底想幹什麼?每天來找我!煩死人了!」
它並沒有開口,不過,我知道它用著相當怨恨悲憤的語氣告訴我:「為什麼?為什麼死的是我?我很幹!很幹!!」
不知從哪兒來的想法,我突然脫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時間一到,沒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樣。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著那僅存的右眼,以一種十分不可思議的眼光瞄著眼前這個不到十歲,還在全身發抖的小男孩,說出不該屬於這個年紀所說的話,過了半響,它才不情願的搖了搖頭,從此就再也沒出現過了…
一想到小時候這些不愉快的回憶,我隨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頭,彷彿這樣做,就能把這些不舒服的感覺甩到九宵雲外……
一陣「嘰…」的緊急煞車聲傳來,將我從兒時不堪的回憶拉回到現實。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務車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醫,緊接著是檢察官、刑事組組長,和我那辛苦開車的兄弟「鬼靈精」。
除了那位年輕的女檢察官外(不曉得是哪個沒良心的上級,竟然在半夜兩點派個年輕的女檢察官來處理這種慘不忍睹的瘋狂殺人案)石法醫看到我,輕輕的點了點頭,刑事組組長李英才看見我站在路旁,也衝著我笑了笑,說了句:「麻煩你了!」歸霖競也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四個人在打過招呼併肩往大樓走去,沒想到後方卻傳來一聲相當不耐煩的疑問:「是誰通知記者來這兒的?我不是交代你們:叫記者在分局大廳等候消息的嗎?」
一聽到這句話,我們三個人都停下了腳步,回頭看著那位剛剛爆發怨言的年輕女檢察官,她一手拿著記事本,一手插著腰,眉宇間明顯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這時,唯一沒有回頭的石法醫悶笑了一聲,頭也不回的說:「妳知道他是誰嗎?對我而言,他還比妳有用的多哩!」說完,就逕自往大樓電梯走去,其他人隨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滿懷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馬上從我身旁走過,大聲喊住李組長:「我說的話你是沒聽見嗎?我說,記者不是應該留在大廳裡等消息嗎?倒底是誰叫他過來的?」
沒人接話。
李組長和石法醫根本沒空理她,兩人正忙著做簡報:報案人是如何發現死者的;死者的頭顱又是如何擺放在枕頭上;而死者的交遊又如何如何…歸霖競看到女檢察官氣呼呼的站在一旁生悶氣,就上前拉著她到一旁,指著我小聲的說:「他叫吳澧童啦,別看這個記者傻傻的,他可幫我們破了不少案子哩!」
話才剛說完,這女檢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驚的看著我:「什麼?他就是那個『無厘頭』吳澧童?那個硫酸滅屍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其實,說穿了,破案對我而言並不困難,並不因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偵探柯南一樣有著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觸」,再經由死者所提供的「線索」,然後找到殺害他們的凶手!
如同那女檢察官所說的,硫酸滅屍的那件案子,當時在發現屍體後,幾乎只剩骨骸,就連裝屍體的桶子也被腐蝕的差不多了,可以說完全沒有線索可尋,就在檢警雙方不知所措的時候,我的腦海裡突然出現一個大哥大的號碼, 我感覺到那就是一個「線索」,於是我馬上撥這隻電話過去,沒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機,被凶嫌在做案後拿去送人,就這麼一通電話,讓這個無頭懸案給破了。
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讓凶嫌輸的五體投地,不過這和「留頭魔」這件事無關,留到以後再說。
一知道我是「無厘頭」之後,女檢察官的態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樣的轉變,連忙跑過來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來你就是『無厘頭』啊…我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的同仁都把你的事當傳奇一樣說呢…」
我和歸霖競對看一眼後露出苦笑,也難怪別人會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呢…
出了電梯後,只見案發現場早已被「刑案現場,禁止進入」的黃色字條給重重包圍住。現場的鑑識警員不停的在一旁拍照、蒐進證物,石法醫和李組長也和在場員警做密集式的溝通,我四處張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門口,有個年輕男子一邊哽咽,一邊在和一旁的員警做筆錄。就我「專業」的角度來看:這個男子應該就是「苦主」了!
「…我…我也不知道…她…她應該沒什麼…沒什麼仇人…吧?誰…誰會這麼狠心…把她…把她的頭…頭砍下來呢…?」這年輕男人啜泣著說。
我打量了一下這個男人:身材約一七五左右,留個側分西裝頭,掛副眼鏡。看起來頂多二十來歲,穿著T恤和牛仔褲,從穿著造型看來,應該還是個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與他的關係是什麼?發生這樣的事,又親眼目睹這麼凶殘的命案現場,就一個這麼年輕的男生,心頭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難怪,就算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也是邊描述邊發抖。
由於報案時間沒多久,死者的遺體還遺留在現場,其實,說「遺體」有點不合理。因為哪還有「遺體」?客觀的說只剩遺「頭」吧?由房間的大小看來:它應該是個五、六坪大的小套房,裡面的傢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張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櫥、小櫃子、電視、冰箱等等,還有一間廁所,這麼小的房間裡擠著快十個人,無怪乎每個人身上幾乎都滿頭大汗,汗臭味彌漫著整個房間。
不過雖然天氣很燥熱,但是當你親眼目睹那顆頭擺在床上的時候…我想,大概沒有人不會一股寒意從頭涼到腳吧?她看起來十分安詳,如果不是身體不見,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穩穩的在睡覺一樣。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那個女孩子的嘴角是輕輕的上揚,彷彿露出淺淺的微笑一般。
床單十分乾淨,沒有任何掙扎打鬥的痕跡,就連一絲紊亂也沒有,所有的被子、枕頭都整齊乾淨的放在床上。那顆頭呢,就放在枕頭上,也或許已經死亡幾天了吧,臉上雖然有化妝,不過已經可以看見些許明顯的屍斑。
「和去年那五個腦袋一樣,不是嗎?」就在我仔細端詳那頭顱的「笑容」時,石法醫冷冷的在我身後冒出一句話來,把我著實的嚇了一大跳,過了兩秒,待我回過神來,才勉強的笑著回他:「沒錯,這凶手實在超強的!究竟他是怎麼讓受害人毫無掙扎、抵抗的情況下把他們的頭顱砍下,還能在無人察覺的情況下將那些無頭屍體運走…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曉得!」石法醫這時看到我那正經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來:「幹嘛?你怕啦?」我們相視大笑,所有人都用極為驚異的眼光看著我們,就連死者的朋友也轉過來,先是滿臉的淚痕,然後忍不住破口大罵:「笑什麼?她人都死了,有什麼好笑的!」
聽他這麼說,我才驚覺自己的囂張無情,剎時有點羞愧。不過,閱「死」人無數的石法醫卻毫不理會那男子的怒吼,拉著我往床旁走,指著死者的頭說:「無厘頭,你看看,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後小聲的說:「你看,這顆頭擺在這兒兩天了,兩天來沒有半滴血水滲出,枕頭上也沒有血漬,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我的腦袋像是靈光一現:「難道…難道說,這不是『第一現場』?!」我馬上反問?
石法醫點了點頭:「我猜也是,所以說這頭顱已經先『處理』過了,才再送回這兒,不過那個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個嘴裡還在碎碎唸的男人:「他說呢,這女人已經有兩天沒有和他聯絡了,所以他才打電話過來,也沒有人接,他就拿了這女生在門外鞋櫃旁放的預備鑰匙進來…結果就看到這個啦…」
我正要問問題時,一陣低沉的嘔吐聲從我身後響起,我回頭一看,原來是那個年輕女檢察官蹲在廁所所發出來的,看樣子,這種駭人聽聞的場面還真是少看為妙。
「噁…哇咧…噁…」所有在場的員警聽到這一連串的嘔吐聲,都發出「噗…嗤」的忍笑聲。沒辦法囉,誰叫女檢察官菜嘛,沒見過大場面。
就在我和石法醫研究死者遺骸的同時,歸霖競叫了我一聲,然後把我抓到一旁,小聲的問我:「我們李組長叫偶問你啊…有沒有『感應』到啥咪東西啊?」
說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並不是看到死者的慘狀,而是我竟然「感應」不到任何東西!
去年在面對這件案子的時候,我也遭遇到同樣的困難: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這名女子一樣:沒有血跡、沒有抵抗、沒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應不到他們有一絲一毫的「怨氣」遺留在事發現場。
現在,我得插一下話,用「科學」的角度說明一下「鬼魂」的定義。
其實,我們存在的這個空間,是一個很大的磁場,而每一個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時候,就會釋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殯儀館、墓地和醫院等較陰的地方,它的磁場也很容易容納、吸收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遺憾、不捨、掛念、不解、痛苦…種種七情六慾的「能量」,當磁場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時,這些能量會轉換成電波,刺激人的大腦深處,讓人「看見」,這也就是所謂的「見鬼」了!
這些被人看見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過…能量的接受程度,與每個人的「天份」有很大的關係。有些人在非常細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尋常的「氣氛」,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靈異第六感那個小男孩一樣)而動物呢,也同樣對於這些看不見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會看見貓會對著家中的一角,拱起身、豎起毛開始張牙舞爪;有時也會聽到狗對著虛無的夜空開始「吹狗螺」…換言之,牠們都「感應」到了人們所不能看見,或不能聽到的「東西」…
話不多說,言歸正傳…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樣:我一點感應也沒有,換句話說:這兒沒有任何「不平靜」的「靈體」存在…這種情形,只能用「詭異」來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說是「靈魂」,就像是從沒存在這世上一樣,消失無影無蹤!
十分沮喪!我對「鬼靈精」搖了搖頭,表示自己實在沒幫上忙,他也蠻能體諒的摟住我的肩:「無厘頭,人嘛,總有不順遂的時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會有六點半的時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聽,看吧?神明不幫你了吧?」
被他這麼一虧,我差點笑到岔氣!打了他一拳之後就敗興回家了,臨走前,還看到所有媒體已經聚集在大樓底下,這種殘忍的凶殺案,嗜血的媒體怎麼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終不解:為什麼我的「法力」會失靈了呢?
隔天上午醒來,已經是中午十二點多了,匆匆洗了把臉,就到「暗黑社會」雜誌社的編輯部了! 「哇靠!我的吳大記者,現在才來上班哪?啊?」
不用說,這位就是「暗黑社會」雜誌社的總編輯:周志昌。只有他,才能這般「笑裡藏刀」的和你胡亂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後摟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對我說:
「喂,老兄,我老是覺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點多才進公司,為什麼你的卡上的時間是九點整?如果我沒記錯,社長好像有說過:不準別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請您解釋一下:這卡究竟是誰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總編,誰會幫我打卡呢?其實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兩點哪,我去採訪那個『留頭魔』啊,還記得嗎?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頭剩下的那個命案啊?…後來在那兒採訪拍照,早上就順道過來打了卡,然後就先回家睡大頭覺囉!很累耶?我也是為這雜誌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麼關係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樣,這才不甘願的放我過去,其實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訴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點多了,誰還有什麼鳥精神去打那什麼兩光卡呢?不過,的確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個「人」,一般人是看不見的!
看到這兒,一定覺得很奇怪對不對?其實,對我們這種已經修煉了十年以上的茅山術士來說,這只是區區的雕蟲小技罷了。原因很簡單:我養小鬼。
說穿了,您就覺得不稀奇了,不過呢,養小鬼可不是人人都養的起喔,可別以為,餵這些小鬼用米啊、飯啊、肉啊就能滿足他們了…想要養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鮮血,他們才會成長,才會把你當成他們的主人,你叫他們往東,他們絕對不會往西!
大家一定都聽過養小鬼,至於要怎麼養,怎麼教他,大概就沒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誇張,如果沒有專人教導,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後果比你現在腦海裏所出現最恐怖的鬼片還淒慘十倍!!
這也是機緣巧合啦,有天,我在隨意翻找可以報導的題目時,忽然在坊間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場」裡,看到有人刊登一則廣告:
「時運不濟?運氣不佳?風水不順?財運不利?專人養小鬼,五萬至四十萬元不等,讓您事業亨通、時來運轉、風生水起、財源滾滾,意者請電:××××…××××…無誠者勿試。」
說真的,像我們這種八卦雜誌,你報導什麼國民黨、民進黨如何執政?曹興誠和張忠謀哪個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處有溫情?哪兒尋真愛?我想,大概出個兩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會看新新聞嗎?想看景氣,不會翻財訊嗎?想知道溫暖真愛,不會看大愛頻道或者是慈濟月刊嗎?看「暗黑社會」,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樣、特別、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馬上就撥了這通電話過去,電話一接通,一股「妖」氣很快就從話筒那邊傳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雞皮疙瘩隨即又麻上心頭,我知道,和我通電話的那個人,八九不離十,他,不是人。
在電話中,我們相約到他內湖的家探訪,碰了面後,兩個人才知道彼此在電話中就已經曉得對方的來頭「不簡單」。我知道他其實是修煉千年以上的鯉魚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個通曉陰陽兩岸的「陰陽師」。
在他的協助下,我在半年內學習了如何養小鬼,如何到墓地、醫院裡找到最「陰」,法力最「強」的小鬼,在一個偶然的機緣下,我們找到了一個最陰的嬰孩:他還沒從母親出生,母親就過逝的那種嬰靈。他不但吸收到陽世間的養份,到了陰間還能從母親的遺愛裡繼續存活……這樣的小鬼怨氣最強,而他日後的法力培養也不可限量。
看到這兒,有沒有覺得有點噁心呢?其實,這個社會上,真的有許多事情是不能說穿的,否則,這個社會會大亂,這個世界會崩潰,整個人類會陷入一種萬劫不復的境界……!
聰明的讀者,也應該猜的到是誰幫我打的卡了吧?
回到座位上,我翻開今天的報紙,果不其然,五大報全都是用十分顯著的標題來「詮釋」今天凌晨發生的凶殺案!
「凌晨離奇催花, 留頭狂魔再現!……去年四女一男留頭命案,至今尚未偵破,一年後,『留頭魔』又再度重返人間,辣手催花,社會治安敗壞至斯,警方目前束手無措……」
當我正想好好的看報紙時,忽然間全身一陣奇癢,在我耳際忽地響起幾聲嘰嘰尖叫…我馬上領悟怎麼回事,立刻拿起了報夾,往電梯走去。
電梯到了十三樓。那兒是個待租的辦公室,裡面空盪盪的啥也沒有,而落地大門上「吉屋出租」的紅紙,在長久歷經豔陽曝曬後也日趨褪色,我晃過大門,走到樓梯後的洗手間,先看了看確定沒人後,接著就找了間看起來還乾淨的馬桶坐下,把門鎖上。
我挑出瑞士刀,輕輕的在左手食指上劃了一刀,待鮮血流出後,再用右手拿報紙,左手呢就懸空放著,大概五秒鐘後,左手食指上的鮮血形成一條細線,從傷口上筆直的往上竄,再順著門縫往外留,就像一條紅細線從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後成一個ㄇ字型般出了門口,接著就是一個小孩子的聲音在門外輕響,我知道,是我養的「小朋友」要來討東西吃了,我就一邊看報,一邊餵它。
翻了翻這些報紙,其實他們都說的十分籠統;這可能也與警方單位不願將所有案情曝露有關。畢竟,去年有五個人因為同樣的手法而死於非命,上從總統、行政院長、市長;下到民意代表、民眾輿論都給警方單位相當大的壓力,但是令人疑竇的是:這些死者彼此都沒有什麼相關之處:四個女子中,一位是業餘模特兒,一位是家庭主婦,一位是學生,還有一個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則是健身房的教練,這幾個人別說互相不認識,就連他們的朋友也都沒有任何交集,而這五人在死前也都沒有與他人結怨,讓警方十分棘手。
這回的死者也一樣:一個上班族,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連男友也才剛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這樣的人說句難聽點的話:走在路上被人姦殺的機會都微乎其微,既無冤也無仇的,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整個身體被人取走,只留下頭顱呢?著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這兒,發生手指一陣劇痛,低頭一看,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牠那尖銳的牙齒直接來吸血了!!我連忙右手將報夾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牠,然後右手劃了個「綑縛咒」,說了聲:
「定!」
牠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動,臉上還露出一副想幹架的模樣,我右手捏了個手訣,牠馬上因為咒語的緊箍法力而開始疼痛,到後來表情愈來愈謙卑,我才使鬆手咒。
一用上咒語,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丟上去的報夾掉下來,狠狠的砸到我的腦袋,當我的疼痛逐漸復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剛才想到什麼了!!敲著自己的腦袋,實在想不起來剛剛聯想到什麼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報夾回到辦公室。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應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騎上機車就往目的地前進。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兩個月,兩個人卻因工作關係只能見面個幾次。有時候一個星期都見不到,頂多電話聯絡一下。不過她通常白天都關機,因為她的工作是pub的調酒師,白天是精神狀況太差,到了晚上神氣活現的,這樣晝夜顛倒的工作,和我們記者趕稿的模式還真有點像。
習學,是她的名字。
當初為什麼會和她相遇,說起來還真是十分微妙。記得那天,我「奉命」去pub採訪女藝人放浪形骸的行徑。那是間位於南京東路三段和建國高架橋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為不少媒體朋友都傳說:這間外界普遍知曉的「同志」pub,有許多女明星喜歡在錄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飯後殺到那兒「續攤」,因為它採會員制,因此能進去的人本來就不多,再加上藝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嚴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帶領,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門而入的。
而我,卻不知道這個規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機就打算進去,那是個像「黑金剛」的手機型偷拍相機,底片的感光度還必須用到1600的,否則偷拍出來的效果會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時,一個彪形大漢攔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進去。」
我抬頭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發現:原來「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兩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為她的體型看起來,就和一個身經百戰的摔角選手沒兩樣,她身著雙排扣西裝,裡頭則是黑色絲質襯衫,還綁了個帥氣的馬尾,頭髮挑染成紅色,右耳則掛了個骷髏頭的耳環,肌肉隱隱可見,想必也該是個練家子。
我身高雖說也有一百八,但或許是茅山法術練太久了,陰氣過盛,再加上晨昏顛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個人看起來就是一付營養不良的模樣,如果沒意外的話,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麼能因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這實在有違我記者的天職。
「我有朋友在裡頭。」我硬著頭皮說。
「她是誰?我請她來帶你進去。」說話雖說客氣,但態度十分強硬。
我低著頭推開了她:「讓我看看她在不在裡頭?」原想趁機溜進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剛跨進門裡,就被人一把像老鷹抓小雞般的「拎」了起來:
「我說:你的朋友是誰,我請她出來帶你進去!」這回她的聲音更加嚴厲低沉。
我右手一揮,順手就畫了個「頭痛咒」,原想貼在她太陽穴上,給她一點教訓,沒想到她從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腳,我整個人凌空飛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個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膽的脫衣舞,我一臉就撞進她那柔軟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穩,雙手就這麼「攀」上她的一對豪乳…
「臭小子,你幹嘛!」這女子的「男」伴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腦袋的我一把抓開,隨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腦袋上敲的時候,「碰」的一聲,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我回頭一看,在強力的燈光照射下,一個瘦高的人影躍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舉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這位帥氣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輕輕躍下,動作漂亮到有如奧運選手般自然輕盈,她對從後追來的保鏢揮了揮手:
「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來找我的!」
她又對那位高舉酒瓶、殺氣騰騰、餘怒未消的「男」伴說: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請見諒!」
不知道因為她是酒保,還是這間pub的老闆,這些人在聽過她的「解釋」後,竟然連問都不問,馬上就恭敬識相的退去,一場騷動迅速解決,我就這樣的認識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剛剛救我的人:習學。
還正在回想當日我倆初識的過程時,一雙細細的手臂從我背後迅速的摟住我的肩:「在想什麼想這麼認真?不是在想我,對不對?」
從這人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淡淡幽香就知道:來人正是習學。我還來不及回頭,一個熱吻已經撲上我的嘴…這就是她,從來不管現在兩個人身處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圍觀,只要她要,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有時候想想:為什麼像她這樣的女孩子會喜歡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長長的頭髮,無辜的臉龐,配合上明亮慧黠的雙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膚質,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兒的身材,總會引起許多男人的側目,還有就是對我的敵意:
「這男人!憑什麼能勾把到這麼正點的馬子?」
我也不知道,有時候也會問她:「我真想不通;像妳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又認識這麼多男生,為什麼會選我這個又瘦又混又沒出息又沒錢的傻記者呢?」她總是聳聳肩的回我:「這世上總會有許多沒法解釋的事,我就是喜歡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來玩,待會兒不用上班嗎?」我輕輕的推開她,順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視」的眼光。
習學笑著說:「對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約會,不想去上班!」「妳不去行嗎?」我擔心的問。她抱的更緊了:「哎喲,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們今天要幹什麼呢?
「今天啊,我們去陽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過三點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會睡著。」她笑著說。
又去陽明山?還騎車去?看著她那張略帶哀求而又渴望的臉…好吧!那咱們倆就走吧!雖說陽明山的手機收訊不太好,不過,為了避免雜誌社的「奪命追魂扣」,先把行動關機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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