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4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licecc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美颜针为准新娘超前部署由内而外提亮气色自然不必妆
【来源出处】 https://healthmedia.com.tw/m...hp?id=49980


【NOW健康 杨芷晴/台北报导】


每位新娘都希望自己能在婚礼中成为众人目光聚焦的最佳女主角,但要在婚前短短几个月之内,不想让人察觉、又想不着痕迹变美,却担心广告疗程后有短暂的修复期,不用担心,准新娘还有中广告颜针可以选择。透过中广告颜针,有助于提升由内而外达到脸部肌肤明亮、线条柔和的成果,为生命留下美好的记忆。


美颜针刺激穴道改善气血由内而外调整肌肤松弛线条


中广告颜针是由韩国庆熙大学教授宋贞和医师于2000年左右开发出来,2013年传入台湾,多年来和宋贞和教授在国际上巡回教学的台湾美颜针首席医师、台湾颜面针灸医学会理事长沈瑞斌医师表示,美颜针最初用来改善颜面神经麻痹、调整左右脸不对称,后来广泛运用于美容层面,包括对于青春痘、湿疹或脂漏性皮肤炎、大小脸,脸部线条下垂、法令纹、嘴边肉等,能提升脸部弧线、淡化纹路,也能调整眼周肌肉组织、减少细纹。颜面针灸不仅对于单一部位扎针,同时藉由与周边肌肉协调,能让脸部皮肤呈现出整体的年轻质感。


而令大家闻之色变的皱纹,根据中医的说法,脸部纹路也是经年累月的结果,美颜针的原理不仅是刺激皮肤,而是藉由刺激皮下的肌肉筋膜,让组织活性增加、改善弹性,达成深层血液循环的改善。单侧脸皮肤下每一块肌肉组织的走向都不一样,所以调整到任一条肌肉组织都会产生作用,加上每块肌肉组织走向不同,也会产生拮抗作用,所以治疗效果与施针数量无绝对关联,而是针灸必须扎在正确位置,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过程必须仰赖医师专业的技术与手法来完成。


沈瑞斌指出,中医研究人的头面部有逾100个穴道,身上很多经络会走到脸部,藉由颜面针灸刺激相对应的穴道,产生的作用不仅是调整头面部的皮肤问题,也有机会发现身体潜藏的问题,进而获得改善。例如黑眼圈在中医认为是痰气瘀阻,施以美颜针除了能让整体脸部线条柔和、改善瘀阻气血使眼清目明,并能促进全身气血循环、由内而外散发出好气色。


从半年前规划变美疗程!婚礼当天肌肤散发光彩不脱妆


准新娘在婚礼当天都会上妆,不少人担心持妆问题,很怕一天下来,浮粉、大出油或妆面卡在皮肤细纹里。沈瑞斌说明,若肤况不佳,就无法持妆,这时可以透过美颜针疗程,就能提前部署,预约完美妆颜。一般建议准新娘能提前半年进行美颜针疗程,若平日较忙碌应于前2、3个月开始施作,每周1至2次,直到宴客前1天都可以加做疗程,有助当天妆感更服贴、透亮。1个疗程约6次,每次约1个多小时,20分钟扎针,扎完后躺着敷面膜休息,是相当便利的午休美容。


有些人脸部肌肤敏感怕痛,或是担心施针后会像广告雷射一样有好几天会留下细细小小的伤口,美颜针采用的是0.10至0.14mm比头发还细的细针,在脸上几乎不留下伤口,使用过程为1次性抛弃,安全且卫生。


美颜针快速消肿避免恢复期尴尬中西医合并延长美丽效期


另外,有人做了广告后仍有肿胀问题,可以藉由美颜针快速消肿;做完广告疗程后担心回复原状,也可选择美颜针帮助延长美丽效期,中西医可说是相辅相成。沈瑞斌提醒,针灸疗程前应避免吃多样活血药品,以免增加出血瘀点的机率;而疗程后除做好保湿,外敷七白散、五白膏的中药材,记得用清水洗净勿残留,另外可补充胶质或养气血的食材,亦可搭配添加有阿胶的琼玉膏食用,睡眠充足、调整好心情,脸部的线条就会柔顺,好气色不必靠化妆。
--------------------------------------------------------------------------------
关键字:美颜针、颜面针灸、气血循环、中医、沈瑞斌

【心得感想】

婚姻是人生大事,每位新娘都希望能在自己人生重要的时刻留下属于自己的美丽。提前规划中广告颜针疗程,调理气色、抚平细纹,渐进式地自然变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1-08-09 13: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22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