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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不达目的 誓不终止」 盼列立院新会期优先法案 考绩丙等3%复活 关中力挺改革
「不达目的 誓不终止」 盼列立院新会期优先法案 考绩丙等3%复活 关中力挺改革2012-09-02 01:27 中国时报 【陈文信/台北报导】 为落实公务员考绩制度,考试院前年提案修法,规定政府机关至少要将三%公务员的考绩打为丙等,但随即引起基层公务员反弹,法案在立法院也因争议不断而胎死腹中。事隔两年卷土重来,铨叙部本月底将再提案送考试院会;考试院长关中昨说,「不达目的,誓不终止」,表达力挺改革的决心。 考试院二○一○年提出攸关卅万公务人员的《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为公务人员考绩丙等增设三%下限;不料,立法院完成初审后,引发反弹,即便立法、考试两院分别提出「一至三%」或「试办一%」的折衷方案,仍难化解争议,全案最后在五都选前「喊卡」。 考试院近来重启炉灶。铨叙部长张哲琛昨天与关中出席学术活动时指出,现行《考绩法》虽已有丙等的规定,但过去拿丙的公务员每年比率都在○.三%以下,形同虚设;为避免考绩流于形式,丙等一定要订比例制,修法草案九月底将送考试院会,接着送立院审议,盼列为立院新会期优先法案。 张哲琛表示,铨叙部草案版本为「丙等不得低于三%,十年内三次丙等就资遣或退休,但后功可抵前过」,并有五个配套子法。有鉴于前年的反弹声浪不小,他表示,铨叙部已在全国办过廿场说明会,虽仍有少数反弹,但大部分公务员都能理性看待。 关中则表示,公务员经激烈考试进入公务体系,必须有套制度,让贡献愈多的人,得到愈大奖励,「考绩不落实,其他都是假的!」他说,过去立法推动过程被指有政治考量,但若事事都为选举考虑,那么什么事都不能做了,少数反对的人声音很大,但他「不达目的,誓不终止」。 关中指出,反对者担心万一打丙,一年努力落空,不但没考绩奖金,连工作奖金也没有;考试院了解此关键问题,因此将把考绩奖金与工作奖金脱勾,保留工作奖金,就像在公、私营企业工作一年后,都有年终工作奖金。至于考绩奖金,关中说,这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根据个人工作成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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