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法学绪论问题三问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70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ibasho200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x
0
[已解] 法学绪论问题三问
1.甲父乙母对于A子是否读私立小学的意思不一致, 应由下列何者决定?A.甲 B.乙 C.法院
D.亲属会议. 答案为什么会是法院?
2.下列何者非公司董事的义务? A.忠实执行业务 B.尽善良管理人注意C.不得从事竞业行
为 D.不得兼任他公司的任何职务. 答案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
2012-05-19 18:13 |
yongyong7474
级别:
路人甲
x0
x7
分享:
▲
▼
第一题...民法1089第二项...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项权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时,得请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应该是因为这样所以是法院
第二题..竞业部分应该是指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内 不可以从事与原本工作有相关的职务..第三题我不懂 还请其他大大解答~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20 07:13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
劳工请假规则
第4条 劳工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在左列规定范围
内请普通伤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未住院伤病假与住院伤病假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经医师诊断,罹患癌症(含原位癌)采门诊方式治疗或怀孕期间需安胎休
养者,其治疗或休养期间,并入住院伤病假计算。
普通伤病假一年内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其领有劳工保险普
通伤病给付未达工资半数者,由雇主补足之。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0
[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5-20 10:19 |
aibasho200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非常感谢上面两位大大的回答!!
x
0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12-05-21 12:52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2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