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67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鸡腿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行政法一题
不服新店市公所与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依废弃物清理法共同作成之裁罚处分,应以何机关为诉愿管辖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04 11:16 |
kai70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国考&法律
推文 x32 鲜花 x2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一事不二罚原则, 新店市公所之上级机关为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之上级机关为台北市政府, 就环保事件两者之直接上级机关应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 故本题由行政院 环境保护署为管辖权之机关.  依诉愿法第4条之规定, 认定属于新店市公所之职权, 则甲应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诉愿, 若为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之职权则诉愿管辖机关为台北市政府.

行政程序法
第13条            
同一事件,数行政机关依前二条之规定均有管辖权者,由受理在先之机关管辖,不能分别受理之先后者,由各该机关协议定之,不能协议或有统一管辖之必要时,由其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诉愿法
第4条            
诉愿之管辖如左:
一、不服乡 (镇、市) 公所之行政处分者,向县 (市) 政府提起诉愿。
二、不服县 (市) 政府所属各级机关之行政处分者,向县 (市) 政府提起   诉愿。
三、不服县 (市) 政府之行政处分者,向中央主管部、会、行、处、局、署提起诉愿。
四、不服直辖市政府所属各级机关之行政处分者,向直辖市政府提起诉愿。
五、不服直辖市政府之行政处分者,向中央主管部、会、行、处、局、署提起诉愿
六、不服中央各部、会、行、处、局、署所属机关之行政处分者,向各部、会、行、处、局、署提起诉愿。
七、不服中央各部、会、行、处、局、署之行政处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诉愿。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处分者,向原院提起诉愿。

第6条            
对于二以上不同隶属或不同层级之机关共为之行政处分,应向其共同之上级机关提起诉愿。

第12条            
数机关于管辖权有争议或因管辖不明致不能辨明有管辖权之机关者,由其共同之直接上级机关确定之。
无管辖权之机关就诉愿所为决定,其上级机关应依职权或依申请撤销之,并命移送于有管辖权之机关。


[ 此文章被kai709在2012-03-04 14:37重新编辑 ]


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每天开始写国考日记即读书进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进行国考之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04 14:31 |
fhk701213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结果这题重点是
新店是新北还是台北
对不住北部的较吃亏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10 14:34 |
TJQAZ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上大大所言~
个人亦有同感~
谁知到底是新北市还是台北市,我本来就是路痴   呵呵~
出这种题,不够细心,所以会有偏颇之疑~~
但~~还是不能怎样,考试院很大 呵呵~表情

下面是引用 鸡腿 于 2012-03-04 11:16 发表的 行政法一题: 到引言文
不服新店市公所与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依废弃物清理法共同作成之裁罚处分,应以何机关为诉愿管辖机关?
A台北县政府
B台北市政府
C台北县政府环境保护局
D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答案是D
下面是引用 kai709 于 2012-03-04 14:3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新店市公所之上级机关为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之上级机关为台北市政府, 就环保事件两者之直接上级机关应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第6条        
对于二以上不同隶属或不同层级之机关共为之行政处分,应向其共同之上级机关提起诉愿。
.......

共为之处分,所以应是环保署为管辖机关,至于向何者提出诉愿,该共同裁处机关之一皆可~ 层转(呵呵~搞错以为转层)
小心~~不要被题目骗了~~~   呵呵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2-03-10 15:30重新编辑 ]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10 15:1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