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56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eterlin221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撤銷之行政處分,得否仍為國賠成立要件?
行政法

甲申請核發建照獲准,惟未依建築法預留防火間,工程進行中,由鄰居乙發現,遂以建築執照違法,提起撤銷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6 23:33 |
TJQAZ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下的標題!!!撤銷之行政處分,得否仍為國賠成立要件?
否,國賠有三種§2前段及後段、§3。並不以撤銷之VA為要件喔。

甲申請核發建照獲准,惟未依建築法預留防火間,工程進行中,由鄰居乙發現,遂以建築執照違法,提起撤銷訴訟。
提起撤銷訴訟??應該不符合規定〈非訴願先行之例外〉,應先提起訴願§1,未果再可提撤銷訴訟§4。

若甲因而被撤銷建照,甲得否以公務員有過失為理由,提起國陪?
公務員有過失雖是國賠種類之一,但應詢第一次權利保護即行政爭訟(NR.290)

Q. 若已撤銷建照,且因甲提供不正確資料(未預留防火間),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其信賴不值得保護。此種情形,甲得否仍以公務員有過失為理由,提起國陪?理由為何?
問題就如前述說明。
你的問題在於行政法整個救濟流程讀的不是很熟,建議把整個行政救濟方式重新整理歸納。這類實例題一定會考的。
沒人回答你是因為考試近了,只有很閒的"鹹人"表情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8 17:49 |
peterlin221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多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8 21: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8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