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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总]间接正犯

A趁另一半B不在时,与小三C在家XX,被回家的B撞见,A见B暴躁如雷,为求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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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1-06-24 20:25重新编辑 ]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4 19:51 |
lancesan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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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XX=下棋(咦?)

资讯不足,二组可能性供参考,差异在于B飞踢的目的是保护A还是要伤害C,而设定A的意图与B一致,不然会太复杂

一、B 279,A不成立间接正犯,非针对重要事项欺骗(一般正常反应该是报警,显示A的欺骗并无让B失去决定自由)

二、B 277+误想防卫=284,A成立277间接正犯,不可主张紧急避难(无立即的危难)

一般题目都会给B飞踢的目的。如果没给的话,一可能比较合理。如果坚持写二的话,可能连误想防卫都没有(难道C在此情况仍然活塞运动中?防卫客体都已经消失。但如果题目直接设定B是为了保护A,那误想防卫就没问题)

另,有关二里立即的危难,以最后机会理论来看,除非有极高机率显示危难将发生且欺骗为最后避难机会,不然难认为有立即危难


[ 此文章被lancesan在2011-06-24 20:55重新编辑 ]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4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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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9通奸(告诉乃论)

B>279(义愤伤害)>23(正当防卫>正对不正)


24(紧急避难>正对正>不适用)(客观情状态是A被C强奸)


间接正犯>行为人未亲自实现犯罪构成要件,利用自己对他人之支配,以他人为工具实现犯罪之目的.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4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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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成立伤害罪吗?
----1误想帐当防卫,学说有很多!(也有义愤,但须先承认是故意成立)
----2若他没被骗=一定成立伤害+适用279义愤伤害!

2.A成立间接正犯吗?若成立,A可主张紧急避难吗?
----1伤害罪间接正犯,不得主张紧急避难(衡平性没过)
----2通奸罪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4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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