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9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ui553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这是中止犯?>>
看到有一则新闻是: 一男子性虐待一女子致死,二审认为此男子于行凶后有打电话叫救护车,并认为没有杀人故意。

中止犯: 以己意防止结果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3 09:13 |
lancesan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不是小开sm二女的那个案子?二审出来了喔,有判决号吗,想看

这不是在讲中止犯,单纯以客观上之事实去推测有无故意而已,流程大概是这样:

271->故意?有叫救护车,推论为无故意

再来就是重伤的定义:以新闻来看,好像还没达到重伤程度

277II->有伤害故意?对死亡有预见?预见应该没问题,争点应该会在伤害的被害人承诺这里。如认为被害人承诺阻却伤害的不法,那这条也没了,只能讨论276。不过如果前面认为是重伤,那被害人承诺无效,该罪成立。

276->这应该没问题,sm的行为致人于死,有因果关系,该罪成立

不过说真的,我搞不清楚到底是单方的sm还是合意的sm,有无承诺应该要看这点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3 14:51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没有杀人故意以着手行为时判断,中止行为必不代表行
为时没有杀人犯意。所以有中止行为跟杀人故意是两回事!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3 19:13 |
qqmanko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yui5534 于 2011-06-23 09:13 发表的 <<这是中止犯?>>: 到引言文
看到有一则新闻是: 一男子性虐待一女子致死,二审认为此男子于行凶后有打电话叫救护车,并认为没有杀人故意。

 
光看标题,二审只是认为依证据排除行为人的【故意】,可能过失而已
这跟中止犯没啥关系!


法学讨论,本就无一定之答案,相互讨论才能截长补短
我是刚踏入的新手,请多多包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3 23: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3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