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4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ICKY94041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1.6][其他] NST转模式程式教学
有玩CSO-NST的人都应该知道...
会有一个exe档...但版面又好像是命令提示字元的东西来转换模式,,,

请问各位大大...
是用甚么软件做的...
用法是甚么...
转换模式的原理是甚么...

希望各位大大能帮帮我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19:38 |
史来姆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71 鲜花 x5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就是bat档而已
语法?
根本没甚么语法
懂英文的一看bat原码就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1-03-23 19:53 |
RICKY94041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是甚么程式来的...
就是命令提示字元...!?
还是要下载个甚么软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19:56 |
andyt06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16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用bat来写..
再用Bat2Exe转exe 0.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1-03-23 20:01 |
RICKY94041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的意思是用甚么程式来写bat档...
用记事本还是用cmd.exe!?
(另外...多谢各位大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20:05 |
i-c0112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9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at只是文字档...记事本当然可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4 17:38 |
mc7695892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Notepad.exe > 写指令。

CS 换模式可以这样:
把开启 ZP 模式档案收到别的地方,
要换 ZP 再把它拿出来覆盖。
或是在主插件设定的 .ini 档名前加关闭码和开启码,
就可以转换了。

所以就用 Cmd 指令来达到这两个效果,
移动档案或者换名。

指令打完再存档为 .bat ,
基本上这样就能用了,
又或者可以再用 bat2exe 转成 exe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5 23: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3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