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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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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地特-經建行政,經濟學大意第29題之疑問
29 以下何者不是專利法所會造成的經濟效果?
(A)避免廠商競相研究開發時所造成重複投資的浪費
(B)在專利期間造成特定廠商的獨占地位
(C)對具共享性(nonriv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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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2010-12-22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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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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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性應該是指知識本身就具有共享性,而專利權是讓創造者在特定期間內獨佔(給創造者的獎勵),專利期過後就是公共財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2-23 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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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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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思考:
就財貨上之分類,有「排他與非排他,共享與獨享」所形成的四個矩陣!

就排他與非排他,乃指付費使用與免費使用!
共享與獨享,乃指可分享與不可分享!

而專利法所造成的經濟效果,乃指付費使用的原則,可為共享或獨享!

所以,C選項「對具共享性(nonrival)的特定知識,賦予其創造者在關於該知識的運用上有排他的權利」意指雖然是共享知識,但仍須付費使用!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24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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