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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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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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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2题
a 下列何者非属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事项?
(A)个别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适用法律发生疑义事项
(B)立法委员总额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声请解释
(C)行政机关行使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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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16 08:48 |
hscc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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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下列何者非属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事项?
(A)个别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适用法律发生疑义事项
依权力分立的原则(A)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属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 !
b下列关于自治条例与自治规则之叙述,何者为错误?
地方制度法是概括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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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17 07:20 |
juuy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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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第一题,不用想也知道a是错的。因为大法官没有这样解释。以下三个都有。
这也是基本的法条问题。所以如果要问为什么?你可能要问大法官,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我国的大法官。许多他都不解释的。我国的总统任命行政院长,也是属于政治性不予解释,我国的国界问题,也是他不解释的。
只要是对我国有利的,不用麻烦的,自然就不用解释。如果他们觉得很烦。当然你说的第一项就没有意义了。多加一个个别。就错了呀!选择题真的不用想太多。
第二题,地方自治如何规定具体事物。我国的地方事务,没有时常中央与地方常都搞不清楚了。什么是中央该做的。什么是地方该做的?请问一下,你分的清楚吗?
如果今天是地方该做的事。那么为什么中央还有权限来管你呢?如果这样说的话,那么每一个地方制定自治条例,都不一样怎么办?那不是这一区有特别公民,那一区都不好怎么办?那如果一切都听从中央指挥。那么地方自治到底是要干嘛的呢?
所以这很明显就知道,要具体规定地方自治是不可能的事
[ 此文章被juuy在2010-12-31 17: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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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28 21:59 |
sudehui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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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下列何者非属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事项?
(A)个别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适用法律发生疑义事项
(B)立法委员总额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声请解释
(C)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事项
(D)行政机关于其行使职权,适用法律发生有抵触宪法之疑义
请问 a 错在哪 ?
个人补充:
就机关的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与司法解释,也就是HSCC所说的:依权力分立原则做解释!
就A项,为立法机关保留给行政机关的解释权,通称行政解释!例如「函释」!
所以,若是没有读过行政法的话,就要仔细分辨每个选项所说的!不然,花个时间,读一下行政法概论,亦可!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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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31 17:46 |
li68312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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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综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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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11-02-04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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