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要確定一些細節以後才能具體回答,例如她是訴訟中聲請假扣押,還是先聲請假扣押,而尚未起訴?之前離婚是怎麼離的(如果是兩願離婚,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方式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是裁判離婚,法院又是怎麼定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方式?)......等等,這些問題建議你帶著相關資料去找律師當面談會比較好。
法扶基金會有免費律師諮詢,請參考:
http://59.120.201.217...ndex.htm基本上,如果訴訟的勝算高(例如原本離婚協議即約定按月給付,又沒有其他可能導致日後無力給付的原因),被扣押的財產又沒有要賣的話,專心把訴訟打贏就好,要不要反過來對她求償可以慢慢討論。
如果急著要變賣被扣押的財產的話,一般建議的作法是提供一定金額的擔保,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
不過要怎麼處理,策略上還是取決於你跟他之前離婚是怎麼協議(如果是判決離婚的話,則是法院怎麼判)、是否已進入訴訟、訴訟或假扣押程序進行的程度,還有一些事實能否舉證......等等,所以這邊就不再妄加猜測與回答了。
以上,希望能有所幫助,也祝你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