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8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s074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教唆犯
請問刑法一題,甲叫乙去殺A,結果A發現之後跑掉,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10-08 01:49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ks0741 於 2010-10-08 01:49 發表的 教唆犯: 到引言文
請問刑法一題,甲叫乙去殺A,結果A發現之後跑掉,沒被殺死.
請問甲犯什麼罪?(97地3,第1小題)

PS.因為看到解答寫甲不成立犯罪.乙預備殺人罪->好像怪怪的.



本題算是老掉牙的題目了,在考29條第3項刪除的問題:

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其所謂實行,是指已達犯罪之著手階段而言。
本題中,甲教唆乙去殺A,結果A發現之後跑掉。乙尚未著手於殺人之構成要件行為之實行;另題意亦未明言乙是否進入殺人之預備階段,依罪疑唯輕原則,乙無罪。乙無罪,依共犯從屬性,甲無罪。

假設你是題目簡化過了頭,若以乙成立預備犯來算好了,其殺人行為亦尚未進入著手實行之階段,甲無法從屬,仍無罪。
然學理上另有認為,應論甲預備殺人罪之教唆犯,只是理由比較薄弱,有違罪刑法定之虞。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08 06:18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過立法院有草案要就29-III,只是不知道立法院會不會抓到真正的漏洞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0-08 13:53 |
ks074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解答~
結論也就是說,如果乙成立預備犯,但其殺人行為亦尚未進入著手實行之階段,甲仍無罪。

真是太便宜甲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10-08 14: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25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