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49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me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绪]地方组织层级??
想请问一下大大们!!
"现在"台湾的地方组织层级:直辖市(我知道是五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30 14:21 |
misas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中华民国底下的台湾省部分是五都没错,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台南.台中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30 19:48 |
skybox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直辖市
地方自治团体,直接隶属于行政院,
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
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1.台北市
2.高雄市
(年底12月25日时改为五都
新增
新北市
台中市
台南市)

准用直辖市规定
地方自治团体,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在未升格为直辖市前,准用直辖市规定。
目前仅台北县准用直辖市规定。
准直辖市下设有乡、镇、市,乡下设有村,镇、市下设有里,村里下设有邻。
台北县
(年底就没了)

县
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行政院各部会驻中部办公室,或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管辖,
县以下分设有乡、镇、县辖市。
乡以下设有村,
镇、县辖市下设有里。
村里之下设有邻。
1.台北县 (年底升格)
2.桃园县
3.新竹县
4.苗栗县
5.台中县 (年底与台中市合并升格)
6.彰化县
7.南投县
8.云林县
9.嘉义县
10.台南县 (年底与台南市合并升格)
11.高雄县 (年底与高雄市合并)
12.屏东县
13.宜兰县
14.花莲县
15.台东县
16.澎湖县
(年底合并后剩13县)
(第14县是连江县+3市=17)(五都17县)


市
旧称「省辖市」,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行政院各部会驻中部办公室,
或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管辖,
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区得设市。
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1.基隆市
2.新竹市
3.台中市 (年底与台中县合并升格)
4.嘉义市
5.台南市 (年底与台南县合并升格)
(年底合并后剩3市)

乡镇市区
乡、镇、市(县辖市)、区,是四种行政区划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
乡以内之编组为村;镇、县辖市及区以内之编组为里。
其中乡、镇、市为县下之一级划分,区则为省辖市或直辖市下之一级划分,
由于直辖市位阶比县或省辖市高一阶, 因此其下之区,位阶亦高于乡、镇、县辖市及省辖市之区。
不过因为区(包括直辖市下之区及省辖市下之区)并非地方自治团体(无法人地位),
而乡、镇、省辖市则是地方自治团体, 有自己的首长选举、议会、自治财源等,
因此虽然直辖市的区与其他不同, 但在民众的生活上,两者位阶差异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因此,仍常将乡镇市区并列。

县辖市:包含以下32 个县辖市.
台北县:板桥市、三重市、中和市、永和市、新庄市、新店市、树林市、 汐止市、土城市、芦洲市
桃园县:桃园市、中坜市、平镇市、八德市
新竹县:竹北市
苗栗县:苗栗市
台中县:丰原市、太平市、大里市
彰化县:彰化市
南投县:南投市
云林县:斗六市
嘉义县:太保市、朴子市
台南县:新营市、永康市
高雄县:凤山市
屏东县:屏东市
台东县:台东市
花莲县:花莲市
宜兰县:宜兰市
澎湖县:马公市
(年底剩16县辖市)


[ 此文章被skybox在2010-05-30 21:05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30 20:42 |
ame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的指导~~现在了解了!!谢谢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6-01 09:3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854 second(s),query: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