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8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ove23swee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学大意]
(B)甲乙二人共有一辆汽車,但该汽車遭丙纵火焚毁,甲乙对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6 20:14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条没规定连带赔偿阿
法条规定各该共有人就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
请查民法817 821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7 19:35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假绍烧毁前轮
丙向乙赔偿价值后 基本上债权债务已消灭
如甲再向丙求偿 便是无法律理由 丙得拒绝
依民法821 各共有人对于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为本于所有权之请求。但回复共
有物之请求,仅得为共有人全体之利益为之。
你有看过对轮胎赔偿请求权 请求一半吗 , 赔就赔全部 ,甲或乙各可以主张, 但甲不可以请求赔复原一半 ,因为法条规定请求,仅得为共有人全体之利益为之,
请自己理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7 19: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