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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nobu131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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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办抛弃继承实务上的小问题
几个小问题
1.法律对于N月内要办理 的规定中对于月 的定义是30天 还是到次月的同一日 的前一日
2.办理抛弃继承完成日期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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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4 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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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问自答,

1.月份是以自然月 30 31 或是不幸碰到28天的也是算一个月
2.在最后有处理到完的前提下,以法院受理日期为准
3,周休 跟过年2/13 休到2/21 这些日子跟期间都不受理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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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25 16:00 |
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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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0nobu131een 于 2010-01-25 16:0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3,周休 跟过年2/13 休到2/21 这些日子跟期间都不受理任何东西

不对吧表情
夜间及例假日法院、检察署都有收状,只是是由法警室负责。因为有再议、上诉期间的问题,所以这些司法单位每天一定都有人值班。

请参考以下连结:
http://cyd.judicial.gov.tw/detail.asp?type=news&id=1378

http://ntd.judicial.gov.tw/big5/index.asp?contentID=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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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1-28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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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问题直接打到法院服务处
一定可得到满意的答案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1-28 17:46 |
xf9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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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打法院的诉讼辅导科去谘询,相信会有满意的答覆且较为正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1:54 |
0nobu131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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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再致电去诉讼辅导课询问 谢谢大家


[ 此文章被0nobu131een在2010-02-12 11:34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3 23:07 |
0nobu131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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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到台北地方法院确认,过年 2/13~2/21 期间是完全不收状,
也就是如果不幸期限在这段时间内的,今天2/12是最后递状日期


[ 此文章被0nobu131een在2010-02-12 18:0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12 11:33 |
brabus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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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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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抛弃继承啊
现在的债务以继承金额为上限
不一定要自己拿钱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亿联科技 | Posted:2010-02-14 21:43 |
0nobu131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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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考虑提遗产清册或是 办抛弃 两者都是一样三个月目前是以提遗产清册

但是我致电到新店分院那边去问 那边是说法警室可以代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17 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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