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學大意]98年地特五等法學大意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24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lthine
級別:
小人物
x0
x7
分享:
▼
x
0
[法學大意]98年地特五等法學大意
Q43. 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雙務契約 B)諾成契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06 15:09 |
breeze102
級別:
小人物
x1
x48
分享:
▲
▼
Q43. 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雙務契約 B)諾成契約 C)買賣契約之標的限於物,不包含權利 D)為典型之有償契約
此題答案是(C)
為什麼呢?權利可以買賣嗎?
→假設甲與乙簽訂契約購買房屋一棟,契約的標的即為"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乙負有交付房屋並移轉該房屋所有權予甲的義務,而甲則有支付價金的義務
~個人淺見,不知是否正確,就請高手詳解囉!!~
[ 此文章被breeze102在2010-01-06 20:06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06 19:56 |
alexshen
級別: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許杉老師的解答~~
權利亦可買賣
x
0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06 22:19 |
tom938
級別: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條文上面標的物並沒限定一定要物品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3 樓]
From:台灣遠傳電信 |
Posted:
2010-01-07 00:43 |
peler
級別:
小人物
x0
x14
分享:
▲
▼
民法第 377 條 以權利為買賣之標的,如出賣人因其權利而得占有一定之物者,準用前四
條之規定。
足見權利是可以買賣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4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
2010-01-07 10:28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Q43. 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雙務契約 B)諾成契約 C)買賣契約之標的限於物,不包含權利 D)為典型之有償契約
此題答案是(C)
為什麼呢?權利可以買賣嗎?
補充說明:
買賣的標的,物(物權)、準物權(如漁業權、礦業開採權等)、無體財產權(如著作權、專利權等)三大類!
準物權與無體財產權,皆屬於權利部份,然其依然可以買賣!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1
[5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10-01-27 15:14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5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