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 ) 8 刑事法因須遵守罪刑法定之原則,以防止專斷,並保障人權,因此下列何種法律解釋不被允許?
(A) 文義解釋 (B) 擴張解釋 (C) 類推解釋 (D) 限縮解釋
奇怪,擴張解釋不是也不被允許嗎?為何不能選?
這題我在公職王討論區有看到類似的問題
提出來給您作個參考
請問98地特法大15題-----罪刑法定
maxstory 於 2009/12/29 上午 10:01:25 發表 ~
下列何者不屬於罪刑法定原則的內涵
(A)禁止溯及既往
(B)禁止類推適用
(C)禁止擴張解釋
(D)構成要件明確
我知道AB是對的
那請問C為何錯?
有何刑法擴張解釋的例子嗎?
若無限制、恣意擴張適用要件或適用對象
不是也會造成罪刑法定的違反嗎?
麻煩大家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
相關回應:
1、
wasimj於2009/12/29 上午 10:22:15 發表 ~
下列何者不屬於罪刑法定原則的內涵
(A)禁止溯及既往
(B)禁止類推適用
(C)禁止擴張解釋
(D)構成要件明確
---->罪刑法定的內涵有分4個消極原則和2個積極原則
禁止溯及既往,禁止習慣法,禁止類推適用,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要有明確性與適當性
沒有C答案的內容
所以C是錯的
2、
pinkychin於2009/12/29 上午 10:23:08 發表 ~
關於刑法 第二十章 鴉片罪
最高法院二十四年上字一六七○號判例:「煙灰含鴉片餘質,仍可吸食抵癮,縱僅出售
"煙灰",亦無解於販賣"鴉片"之罪責。」
該案判決中,就鴉片認立法之真義實應包含煙灰,此乃稱為擴張解釋。
3、
3167709於2009/12/29 上午 10:43:54 發表 ~
陳治宇老師說法
<解釋>無徒增法律之適用 刑法可用
因為我這題法大也錯了
所以引三位大大的回答給您作參考
( A ) 12 甲懸賞廣告,乙先完成工作,丙雖較後完成工作,但先通知甲,則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甲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乙先完成行為
(B) 甲不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丙先通知甲
(C) 甲須支付報酬給丙,因為丙先通知甲
(D) 甲不論是否善意,一旦支付報酬給丙,即不須再支付報酬給乙
為何是A?
本題考民法164條懸賞廣告的效力
該條第一項說,廣告人對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第二項也說,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權......
第三項又規定,前項規定,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
根據這三項條文就可以作答了
選項A沒錯
B:甲因丙先通知而不給付於乙,僅限於甲為善意給付於丙時。
C:理由同上
D:甲須善意
( B ) 21 針對交通警察所開罰單(例如違規停車)有所不服,所提起之救濟,係屬下列何者?
(A) 訴願 (B) 聲明異議 (C) 行政訴訟 (D) 仲裁
為何訴願不對?
本題留待高手解答
( B ) 39 20歲的甲、18歲的乙為某大學之學長學弟,甲學長幫乙學弟代考期末考某科,使乙順利及格。乙為感謝甲,便對甲表示說:「為了報答你幫我代考,送你一支限量手機!」甲允而受之。則該贈與契約之效力為何?
(A) 有效 (B) 無效 (C) 因乙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效力未定 (D) 有效,但乙的法定代理人得撤銷
此題固然違反善良風俗,無效!
但題目單問:贈與之效力?D選項難道不對?
債權契約其「有因性」,是如何影響債權關係?
本題留待高人解答
( C ) 43 下列關於直接強制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執行機關採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前皆應先採間接強制方法而不能達成執行之目的
(B) 直接強制不需要執行名義即可執行
(C) 解除物之占有屬於直接強制之方法
(D) 直接強制應由警察協助執行
請問:其他選項錯在那裡?
A:執行機關採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前『皆應』先採間接強制方法而不能達成執行之目的
行政執行法32條採取直接強制的情況有二:
(1)經間接強制不能達到目的
(2)或因情況急迫,若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
所以不是每次直接強制都要先採取間接強制。
B:直接強制不需要執行名義即可執行
我記得好像除了即時強制外(因為課本不在我身邊
)
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手段、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手段,都要有執行名義方能執行
公法上金錢給付的執行名義是執行法11條:法令、行政處分、法院的裁定
行為不行為義務的執行名義是執行法27條:法令、行政處分
直接強制是行為不行為義務的強制執行手段,所以需要有執行名義。
C:解除物之占有屬於直接強制之方法
請見行政執行法28條
D:直接強制應由警察協助執行
原則上直接強制由原處分機關執行之。
但行政執行法6條有規定,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協助。
(詳見行執法6)
所以不是每一次都要警察協助執行,而是有必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