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活体解剖〔vivisection〕在字面上意谓切割活生生的生命,但是它包含所有有关动物的实验,并且不只限于「解剖」而已。不论你叫它什么,动物实验确实是残酷的,它带给牺牲的动物生理与心里的钜大痛苦。
动物实验在道德上或科学上都没有正当理由。那些在做动物实验的人指控反动物实验者对动物「用情至深」,他们自私且自以为是地认为问题很简单:牺牲动物生命是为了救人。然而相对的,反动物实验人士认为问「救老鼠和救孩子哪个重要?」是无稽的,他们提出另一个角度:「为什么不努力两个都救呢?」「为什么强迫人们掉入只能二选一的罪恶中呢?」
科学奠基在:研究结果支持对人与非人动物残酷的研究方法,因为这样能以最低的方法达到最高的成果。动物实验是「坏科学」,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边沁说:「问题不在他们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没有说话的能力?而在于他们是否有感受苦乐的能力?
很明显地,如果拿人类来做活体解剖,他们感受到的痛苦总量既不依于沟通能力,也不依于解决问题的能力--天才与白痴感受到的痛苦是一样的。同样的,非人类动物感受到的痛苦跟人类也是一样的。那些认为痛苦是罪恶的人,到底他们是基于人道?还是基于维护他们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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