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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法or 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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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hen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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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适用新法or 旧法
如依现在的行政法
各机关如受理人民声请许可案件时,于处理程序终结前,据以准许之法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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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1-19 21:33 |
8G9119
级别:
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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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法规标准法第
18
条:「各机关受理人民声请许可案件适用法规时,除依其性质应适用行为时之法规外,如在处理程序终结前,据以准许之法规有变更者,适用新法规。但旧法规有利于当事人而新法规未废除或禁止所声请之事项者,适用旧法规。」(从新从优原则)
刑法第
2
条:「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适用行为时之法律。但行为后之法律有利于行为人者,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从旧从优原则)
刑法第二条为与刑法第一条罪刑法定主义相契合及贯彻上开原则之精神,并避免有悖于法律禁止溯及既往之疑虑,乃将长久以来「从新从轻」原则改采「从旧从轻」原则。
实则「从新从轻」原则与「从旧从轻」原则,在法律变更后新旧法之适用,其结果并无不同。
[ 此文章被8G9119在2009-11-19 22:1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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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
2009-11-19 22:05 |
jchen1207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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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的详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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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1-21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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