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税法]营业税VS营所税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35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orldpeace28
级别:
小人物
x2
x39
分享:
▼
x
0
[税法]营业税VS营所税
一、下列哪一种损失可自所得额扣除(A)土地交易损失(B)权利交易损失 答案是B为何押?
二、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不适用所得税法76条之规定
后段看不懂 为何不适用76条之规定
三、金融业与特种饮食业
(1)销售额内含税
(2)出租财产之押金
每月销售额=押金*该年1月1日邮政储金汇业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
为何销售额是内额 且押金的公式相较于加值型 也不用再除以(1+征收率)
四、申报营业收入与营业税销售额之条整
由于营业收入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worldpeace28在2009-08-15 11:02重新编辑 ]
x
0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8-15 10:57 |
雷帝斯洛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1
分享:
▲
▼
一、下列哪一种损失可自所得额扣除(A)土地交易损失(B)权利交易损失
土地因已课征土地增值税,为避免重复课税,故不再纳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既已不纳入综合所得课税,其交易损失亦不得自所得中扣除。
权利金则按给付额扣取10%,但对于一课税年度内在台湾地区居留、停留合计未满183天之大陆地区人民与在台湾地区无固定营业场所之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并无此规定。
以下引自财政部
财产交易所得是指财产及权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其所得之计算分项说明如下:
出价取得的财产和权利,以它出售时的成交价额,减去原来取得时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转该项财产或权利而支付之一切费用后的余额为所得额。
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或权利,以它出售时的成交价额减继承时或受赠与时的时价,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转该项财产或权利而支付之一切费用后的余额为所得额。
个人出售土地及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俱,其交易所得依法免纳综合所得税。
(所得税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16 款)
(所得税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7 类)
[ 此文章被雷帝斯洛在2009-08-15 15:23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记帐士同ya✌公会㊑
x
2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9-08-15 15:14 |
雷帝斯洛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1
分享:
▲
▼
二、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不适用所得税法76条之规定
已经改成:
(§66之9)自八十七年度起,营利事业当年度之盈余未作分配者,应就该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营利事业所得税。
[ 此文章被雷帝斯洛在2009-08-15 15:37重新编辑 ]
㊖记帐士同ya✌公会㊑
x
1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9-08-15 15:31 |
雷帝斯洛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1
分享:
▲
▼
三、金融业与特种饮食业
(1)销售额内含税
(2)出租财产之押金
每月销售额=押金*该年1月1日邮政储金汇业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
为何销售额是内额 且押金的公式相较于加值型 也不用再除以(1+征收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业及特种饮食业为课征「非加值型营业税者」
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本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计算税额之营业人(一般税额计算营业人,及课征加值型营业税者),出租财产所收取之押金,应按月计算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押金×该年一月一日邮政储金汇业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1+征收率)
本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计算税额之营业(特种税额计算营业人,及非加值型营业税者)人出租财产所收取之押金,应按月计算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押金×该年一月一日邮政储金汇业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
㊖记帐士同ya✌公会㊑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9-08-15 15:49 |
worldpeace28
级别:
小人物
x2
x39
分享:
▲
一、谢谢回应
二、因为76-1那条删除了吧
三、我知道条文出处在哪=.=
为何销售额是内额 且押金的公式相较于加值型 也不用再除以(1+征收率)
四、营业税开的发票到底和营利事业所得税有何关系押?是说在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要把营业税开的发票拿去抵税吗?
还是营利事业所得税根本就是由营业税每两月申报加总而得
五、 太难.算了.
x
0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8-16 22:52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9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