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edbiote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在台湾,极有可能被一个不具有专业知识与技术的黑心波兰医师看诊、动刀或急救!


   
[/td] [/tr][/tabl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5-26 10:10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我想他们考一下学历甄试会比较好吧
证明自己有起码的能力
如此,批评会少很多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5-26 12:35 |
medbiote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立法院公听会都讲过了并有影音档备份,有兴趣的可以去ptt的medstudent版爬文。
可受公评之事不构成公然侮辱或毁谤,恐吓我的注意,所有发言我都有备份。
提醒你,恐吓是告诉乃论。如果我自认为有害怕及受威胁的感觉,恐吓就算成立喔!


退一步言
1.刑法310条第三项-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有关公益,无但书适用

刑法311条第三项-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大法官会议解释509号--
「至刑法同条第三项前段以对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系针对言论内容
与事实相符者之保障,并藉以限定刑罚权之范围,非谓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之行为
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于刑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
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
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

要指正别人前,你搞清楚了吗?


[ 此文章被medbiotec在2009-05-26 15:42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5-26 13:08 |
koka1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实在的 我比较担心的是未来台湾开放及承认中国学历

一堆有中国医学学历的来台湾执业 那才是未来台湾的灾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26 14:05 |
pei3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国家也是吧
例如东南亚也是啊


机会稍纵即逝
不要说不给你机会
只要你用心   就会发现机会就在你身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26 16:08 |
Rac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2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反正不是考取台湾专业执照的...感觉都有点怪怪的
外文的又看不懂(假造的也不知道)
本土的反而有一定的水准


在风中飘摇的感情 花样的女子
不安定的坏感觉 是我心中强烈的痛
爱上别人 为难自己 爱为什么总是伤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5-29 09:01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koka1 于 2009-05-26 14:0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说实在的 我比较担心的是未来台湾开放及承认中国学历

一堆有中国医学学历的来台湾执业 那才是未来台湾的灾难

表情 也对厚
医学历应该例外
不然也得加考国考,大家才能安心
其他的.......表情 就看各公司要不要当一回事溜
有没有实力,一段时间后自然会知道
CC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5-29 11: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9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